今天是結婚三十年紀念日,我久違地去商場買了一條白色裙子。
年輕時我很喜歡白裙,但生孩子後,傅謹嚴從不讓我穿。
他嫌棄我因懷孕發福的肚子,強迫我穿黑色,說黑色遮胖。
後來他的小青梅蘇眉離婚住到我家。
我不僅負責一家上下七口人的衣食住行,還要單獨伺候小青梅。
她說洗衣機傷衣,衣服要我手洗。
說外面的早餐不衛生,要我每天淩晨四點起來為她做精緻的五樣早餐。
兒子傅霖也常常指責我走樣的身材讓他在朋友面前擡不起頭。
我就這樣任勞任怨像頭老黃牛一樣活了三十年。
直到今天,傅謹嚴讓我為他小青梅洗腳。
看着蘇眉那張保養得當的臉我再也不想忍下去。
“我們離婚吧。”
傅謹嚴震驚起身,“離婚?不就是洗個腳,至于嗎?”
“至于。”
傅謹嚴不可思議地看着我,又轉瞬無奈地笑了。
“是因為你一直想要的镯子給了蘇眉吧?”
那個镯子是婆婆的傳家寶。
婆婆說這是一代又一代傳承下來的,隻傳給最孝順的兒媳。
這些年我上班前早早做好一家人的早餐。
中午一個小時的午休還要回家做飯,滿桌子豐盛的菜為了趕時間總是随便扒拉幾口。
婆婆癱瘓在床,我比她親女兒還要孝順。
小姑子嫌棄老人的屎尿不願意照料。
是我一把屎一把尿為老人家換洗擦身。
我不在意镯子值不值錢,付出這麼多就想獲得一個認可。
我想着哪天婆婆能夠把這個镯子傳承到我手裡。
最後沒想到卻到了蘇眉的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