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媽媽吓得再顧不上跟我說話,急匆匆趕去醫院。
五厘米的高跟鞋健步如飛。
真真兒慈母心腸。
當天,沈家人沒有一個回來。
第二天,我也被帶到了醫院。
一身疲憊的沈爸爸問我:
“一定要把戶口遷出去嗎?”
我點了點頭。
沈家從來就不是我的家。
沈家的人也從來不是我的家人。
與其相看兩厭,不如各自安好。
沈爸爸似乎很熱,醫院20度的空調,他也滿頭大汗。
轉了兩圈,他站定:
“如果你一定要将戶口遷出去,希望你能答應爸爸一件事。”
“甜甜昨天出車禍,傷了一隻眼睛,她接受不了自己的殘缺,昨夜割腕了兩次,好在發現及時沒出什麼大事。”
“蓁蓁,她不像你能夠随遇而安,所以爸爸希望你能捐隻眼睛給她。”
“隻要你願意,我立刻讓人把你的戶口遷出去。”
原來沈家的規矩,遷戶口是要用眼睛換啊。
我自嘲一笑。
虧我還以為沈家人能看在我是血脈親人的份上,會高擡貴手放我一馬。
沈媽媽似乎有些愧疚,看向我的目光有幾分慈愛:
“蓁蓁,你若是不願意,我們不會勉強你的。”
沈辰當場急得吼出聲:
“媽,你怎麼這麼說?甜甜昨夜都自殺兩次,她少一隻眼睛是會尋死的。”
沈宴也跟着勸沈媽媽:
“媽,沈蓁蓁自小孤兒院長大,跟野草一樣能飽經風霜,但甜甜不行,她嬌生慣養長大,受不住這樣的打擊。”
“若是注定她們兩個之間要有一個人殘缺,我覺得沈蓁蓁更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