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不是就等于明明白白地告訴張蘭香,‘非法入侵’和‘故意毀壞财物’這種事,隻要打着‘為你好’的旗号,隻要哭一哭鬧一鬧,就能被輕易原諒?”
“那下一次呢?下下次呢?她是不是會覺得,撬開我的門鎖,搬走我的東西,甚至把我這個人直接從我自己的房子裡趕出去,也同樣可以被原諒?”
我頓了頓,目光掃過門口所有鄰居的臉。
“各位鄰居,你們的好心,正在給她一個信号:她的行為,是沒有任何代價的。她可以盡情地變本加厲。”
“今天碎的是一個瓶子,明天,可能碎的就是我這個人。”
“到了那時候,請問是你們哪一位來為我負責?”
剛才還七嘴八舌的鄰居們,瞬間啞火。
他們面面相觑,臉上的表情從“勸架的熱心腸”,徹底變成了“唯恐惹上麻煩的驚懼”。
他們想當個和事佬,但他們不想為一個貪得無厭、毫無底線的女人未來可能犯下的、更嚴重的罪行背書。
張蘭香眼睜睜看着自己好不容易煽動起來的“民意”,在我幾句話之間,土崩瓦解。
就在這時警察到了。
張蘭香一看到警察,一把鼻涕一把淚地指着我,開始了她全新的表演。
“領導!領導你們要為我做主啊!”
“這個不孝女!她被一個有錢的老頭子包養了,我們當家長的過來勸她回頭是岸,她不聽啊!”
“她自己把瓶子給砸了,想訛我們!她想讓我們賠錢給她那個老相好啊!”
“兩位領導,你們可要明察秋毫,不能被這個小賤人給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