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從身無長物的狀況下變出這麼多錢,天方夜譚,宋錦心懇請用一月的時間結清。
“不可!”不顧宋錦心的低聲下氣,沈長青激動揚言,“欠債就該還錢,若此刻沒有,懇請大人治罪于此女子,将她關進大牢!”
若真能定罪,不說镯子沒了——
按大慶國律法,‘白晝搶奪’及‘鬥毆’款處罰,宋錦心免不了一頓打,必受牢獄之災。
不能再坐以待斃,宋錦心立即反駁,“此前三年,你花了我多少銀子?沈長青,你可知道做人留一線的道理?”
“哈哈哈哈哈,可笑。”仿佛讓人踩到命門,沈長青不顧公堂規矩起身,“你動手前,可想到了做人還需留一線?”
“肅靜!”
驚堂木再次拍響,沈長青無奈收斂。
知府再度做起兩人間溝通的橋梁,詢問宋錦心給沈長青花了多少錢。
“至少萬兩。”
“可有證據?”知府做事向來穩妥,畢竟空口無憑,“镯子的事是你自己認下,但這舊賬,原告人不認,你不能借着謝家門楣随意胡咧,得拿證據。”
高壓之下,唇槍舌戰,宋錦心已覺頭暈目眩。
以前她恨不得把全部身家倒貼給沈長青,哪裡會找他留字據。
就憑兩個字‘信任’,全都給了。
“小女子”宋錦心死死咬住嘴唇,幾乎是從牙縫裡擠了幾個字,“拿不出證據。”
知府點點頭,宣布休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