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不能跑不能跳,但生活至少可以自理。
況且有傭人照顧,可以說這個結果已經非常好了。
霍衍司的耐性跟包容,遠比我想的多。
“我們,要不要結婚?”
簡單一句話,我就答應了他的求婚。
閃婚後,我們的生活比之前還要幸福。
我們很快有了女兒。
我不想要這個孩子,我壓根沒準備好做一個媽媽。
霍衍司白天那麼冷臉威嚴的人,晚上回了家就會靠在我懷裡撒嬌。
他真的太粘人了。
他太知道怎麼哄我開心。
我又一次沒忍住,答應了他。
我一直覺得,我是個有原則且偏執的人。
可我的原則在他面前總會不攻自破。
所以,桃桃出生了。
取這個名字,也沒什麼寓意。
主要是我懷孕的時候,吃了很多桃子。
“霍總,太太,小小姐回來了。”
鐘瑾把女兒抱了回來。
女兒撒嬌的抱着我,“爸爸媽媽在說什麼?誰要打爸爸?那也連桃桃一起打吧!”
女兒仰着小臉,眨着大眼睛。
“媽媽!”
“诶。”
“爸爸!”
“爸爸?”
“诶。”
“桃桃愛你們呦!”
“媽媽也愛你。”
桃桃眯着眼,假裝不高興的看着霍衍司,“爸爸呢?”
“爸爸愛桃桃,也愛媽媽。”
女兒鑽進我懷裡,偷偷的貼在我耳邊,小聲說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