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17頁)

就知道佳佳不會不告而别,這是她的新地址?還是别的什麼……

陸沉嶼一邊想着,一邊打開了包裹,視線一定,看清了手中的東西。

那一個瞬間,他全身發涼,定在了原地。

兩本嶄新的本本,上面寫着三個大字——離婚證。

他幾乎是顫抖着打開,在裡面看到了他和阮佳禾的名字。

什麼……時候?

什麼時候離的婚!?他從來沒有同意過!

心中的暴躁和恐慌在此時此刻一股腦的湧了上來,陸沉嶼沖去了民政局,将本子拍在櫃台上質問工作人員。

可是無論他怎麼吼叫,工作人員隻給他一個答複:是他的親筆簽名,且已經過了三十天離婚冷靜期。

陸沉嶼直接愣住了。

三十天……佳佳三十天之前就想跟自己離婚!?

這個簽名……他忽然想起來自己着急給溫茜茜做早餐那天匆匆簽下的名字,原來那個時候,佳佳就想要離開自己了……

離婚證放在手裡,明明白白的告訴她一個事實——佳佳真的不要他了。

陸沉嶼瘋了似的沖出門去。

阮佳禾還能去哪裡?她肯定在公司!

那可是她的心血,她不可能不要了!

由于他的動作太着急,沒注意到腳下的台階,腳下一空,他一腳踩了下去,整個人直接栽倒在地。

巨疼傳來,腳腕以一種不自然的姿勢扭曲着。

與此同時,手機鈴聲響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