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不許走!」
一直留意我的顧近之攔住我:「丢東西了,先留下來一起找找。」
我看了看大廳裡數不清的侍應生,覺得莫名其妙。
小青梅腦子發酵了,指着我的鼻子:
「她慌忙離場,一定是她拿的。」
我看看顧近之:「顧先生也這麼覺得?」
他眼神飄忽:「不尋,你總不回我信息,我······」
這對青梅竹馬倒是般配,都是十足十的蠢貨。
豪門的商業社交場合,他倆當衆質疑來賓偷竊,也不怕砸了主人家的面子。
老顧總的秘書果然來了,效率飛快,解決完後送我離開:
「餘教授,司機在外面等您,伴手禮也在車上。實在抱歉。」
14
盛卓然又發來信息:
【你們分手了?】
我沒回複。
他卻捧着花過來了。
「餘小姐,以交往為前提認識下好嗎?」
「沒興趣。」
「請你相信我是真心的,我和顧近之不一樣。」
「怎麼個不一樣?你們去夜店,他們都點了,你沒有,是嗎?」
「······」
我可沒時間跟顧近之2号重來一次。
15
盛卓然的保密工作做得不好。
追我的事情被顧近之知道了。
他來到我家,在門口一腳踢走那束本來就要扔掉的花,撕爛卡片。
卡片上寫着:我願意為了你改變自己,直到你看見我的真心。
顧近之惱火了,問我是不是因為别人才動搖。
「不尋,我相信自己對你而言是特别的,咱們都走到見家長這一步了,隻要你點頭,你就是顧太太。」
「她不過是紙糊的高嶺之花。我非要磨一磨她,讓她變成本少爺用得趁手的夫人。到時候,抽煙喝酒、情人遍地,她也一樣給我受着。等我把套紮破,被孩子捆住,她還逃得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