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不幸,我輸了。
我賠了陳勇的醫藥費和精神損失費,頹廢的躺在家裡。
深夜,叔叔提着包敲響我家的門。
“小兔崽子,要走了你還給我惹麻煩。”
我紅着眼走出門,喊了一聲叔,眼淚掉下來。
第二天傍晚,王芳去到了我家裡。
她進門還是拿着一盒牛奶。
“林浩……”
可迎接她的隻有一整個空蕩蕩的家,以及她前一天放在桌上的牛奶。
她找四鄰問話。
“不知道林浩又跑到哪裡去玩了,如果他回來麻煩你告訴他一聲,如果知道錯了就來陳勇家道歉,我會再給他一個機會,對了,讓他把租金也帶上。”
她驕傲的扭頭時,鄰居尴尬的叫住她。
“你還不知道嗎?林浩昨晚和他叔叔一起坐火車去南方了,還會不會回來誰也不知道。”
5
“怎麼可能呢?”
王芳不可置信,差點癱倒在地上。
她跑出房子,去了廠裡,結果卻聽說我已經從工廠辭職。
她找遍大街小巷。
得到的消息都是,我已經走了。
最後她去廢品收費站花錢買回了一張我們的合照。
那本來是為了結婚提前拍的照片,照片上的我還穿着破舊的工人制服,笑的滿臉幸福。
現在我卻一走了之。
她抱着合照在家裡哭了三天,她媽媽得知我離開的消息也病倒了,現在街坊四鄰都說她是被我甩了。
她希望我别再鬧脾氣,趕緊回去跟大家澄清。
這些都是她在信裡寫的,而信是一位老鄉在半個月後帶來給我的。
此時我已經到達南方的城市,和叔叔一起包了一個小工程,日以繼夜的在工地上忙碌。
王芳的信我隻看了一半,點起煙就燒了個幹淨。
我買了包煙給老鄉,又買了一些特産給他。
“麻煩你回去告訴她,我們之間結束了,請她不要再找我。”
“她和陳勇可以光明正大的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