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14頁)

照片上周月滿臉驚恐地被海關人員圍住,腳邊散落着幾個裝着血袋的保溫箱。

張銘終于崩潰了,他踉跄着後退兩步,撞翻了床頭櫃上的花束。

玻璃瓶碎裂的聲音驚動了外面的護士,緊接着兩名警察走了進來。

"張銘先生,你涉嫌非法買賣血液制品和故意傷害,請跟我們走一趟。"

當手铐扣上的瞬間,他突然紅着眼睛看向我:

"青琳,我真的"

"愛過我?"我替他說完,輕輕搖頭,

"不,你隻是愛我的血罷了。"

警察帶他離開後,病房終于恢複了甯靜。

陸時安幫我調整好枕頭,輕輕摸了摸我的頭:

“都過去了。”

我直直看着他:

“你知道張銘回來了是吧?你天天來看我也是為了蹲他吧。”

他一怔,連忙解釋起來:

“我們得到消息,張銘返回了s城,我怕他過來傷害你,而且”

“我想每天都能看到你。”

他突然單膝跪地,從口袋裡掏出一枚素戒:

"剛才的求婚是演戲,但這個是真的。"

“琳琳,你願意和我在一起嗎?”

陽光透過窗簾的縫隙,在他肩頭灑下細碎的金斑。

這一刻,我終于控制不住地埋在他的肩膀上哭了出來:

“我願意。”

9

三個月後,市中級法院的審判庭座無虛席。

我坐在原告席上,看着對面被告席的張銘。

他穿着橘色囚服,頭發剃得很短,曾經意氣風發的樣子早已不見蹤影。

周月坐在他旁邊,因為沒了血包滋養臉色慘白得像鬼。

"現在宣判。"法官敲下法槌,

"被告人張銘,犯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商業欺詐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張銘猛地擡頭看向我,眼神裡滿是不可置信,張母在旁聽席上當場暈了過去。

"被告人周月,犯故意傷害罪、走私血液制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