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和盛婉約定,她從來沒準時,屢次爽約,故意看我狼狽的樣子取樂。
今天我不過遲到一分鐘,她卻這麼急躁。
「是啊,我就是故意的,我改主意了,第三件事,是我要你背我進去領證!」
從這進去,一共不到一百米。
盛婉狐疑看我:
「這麼簡單?」
程默川仍舊沖出來反駁,仿佛我十惡不赦:
「婉婉是個弱女子,怎麼可能背的動你走這麼遠,大不了不要這個離婚證了,我會永遠等婉婉的!」
衆人也都臉色難看:
「江哲你太無恥了,這是故意刁難,我看你就是不想拿離婚證!」
我勾唇一笑,好整以暇。
盛婉卻斬釘截鐵:
「好,要是你進去還作妖,我會讓你生不如死。」
她走到我面前。
我毫無心理負擔地跳上去。
盛婉咦了一聲。
她原本做好心裡準備,以為我會很沉。
可出乎意料的是。
太輕了,輕的可怕。
要知道,我以前最喜歡賽車,登山,攀岩,肌肉量不可小觑。
她下意識問:
「你絕食?」
我淡淡道:
「被你和程默川惡心地吃不下飯了而已。」
盛婉紅唇一撇:
「你差不多得了。」
當年結婚時,她被十個保镖壓着進了民政局,按着頭拿結婚證,一臉厭惡。
現在她一步一步堅定地往民政局走,卻是為了和我離婚。
恍惚中,我想起十七歲那年。
盛婉滑雪時遭遇雪崩。
我不顧一切沖入雪場,嗓子都喊啞了,才找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