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說娘我不餓,你吃。”
“你說這孽種的命硬不硬,賤不賤。”
“還好這次我把她賣到了菜市,想必現在她已經千刀萬剮,死的不能再死了,這一次這個孽種再也不能擋我女兒的富貴路了,哈哈哈……”
我又流淚了。
我看着自己身上密密麻麻的傷疤,和瘦骨嶙峋的手,忽然覺得自己這一輩子就是個笑話。
原來,她根本不是我的母親。
而是我的仇人。
怪不得她從來不愛我。
怪不得她在她的相好想摸我欺負我的時候,隻會站在一邊看着冷笑。
2
這一天,我又殺了兩個人。
在他們醉倒後,我用從攤主那拿來的刀,一刀一刀的割掉了他們的肉。
這把刀本來該落在我身上的,現在還給他們正好。
後來。
我一路北上。
用了很久,才找到了永安侯夫人。
然後用我從養母這逼問出來的信物跟他們認了親。
可回家後我才發現,他們和養母似乎沒有什麼分别。
他們并不關心我這一路是怎麼走過來的,也不關心我是從居心叵測的養母手裡活下來的。
他們隻關心他們千嬌百寵養大的好女兒林若若,會不會因為我這個突然出現的親女兒難過。
他們給了我永安侯大小姐的身份。
可愛和其他的都給了林若若。
何其不公平啊,同樣是換女兒,林若若日子美好的像公主。
而我卻是髒污的乞丐。
但是沒關系,至少我能吃飽飯穿暖衣了,再也不用在數九寒天跪在地上,祈求别人給我一碗飯了。
更不怕深夜會有人站在我的床邊,伸出髒污的手摸我了。
我的願望很簡單。
那就是活下去,像個人一樣的活下去。
可林若若不要。
我的這些所謂的家人也不要。
在我成親的前一天,林若若給我的酒裡下了藥,然後把暈死過去的我扔進了馬棚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