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呂豐嚣張跋扈,嘲笑李老四沒有證據的時候,周氏揚起了手中的那份入會協議。
上面不僅蓋着商會的印章,還有呂豐的簽名。
“呂會長,大周律法中關于協議的規定。
簽訂協議雙方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簽訂的協議,應當遵循大周律法,尊重社會公德。
不得幹擾市場秩序,損害公共利益。
你說我們沒有證據?這份協議,就是你違反律法,操縱濟州商會,欺行霸市的鐵證。
周氏将手裡的協議,向着呂豐揚了一下,輕笑着說道。
她剛才所做的一切,就是為了這幾張紙。
呂豐一進門就以沒有證據為由,打壓李老四。
所以周氏才會以言語相激,拿到了協議書。
”那又怎麼樣?這樣的罪名,本會長還承擔得起,繳納罰款就可以了!
你們李氏商行毆打客人,緻使東子重傷,不僅要受到律法的懲處。
本會長也會以商會的名義,建議府衙,對你們商鋪封禁整改,甚至關門。
想要在濟州府開門做生意,沒有本會長點頭同意,那是做夢!”
此時呂豐是一點也不裝了,嚣張跋扈的說道。
“呂豐,你說得對,這份協議,是對你沒有多大的傷害。
不過,你既然知道白大人跟我們家的關系,消息如此的靈通,你想必也知道。
我們家是陛下禦賜的積善之家,又有忠義牌坊。
我們家小六,是神醫谷少谷主,随時可以入宮觐見陛下。
你說,他要是對陛下講,左相呂澤的族人,在濟州府欺行霸市,壓榨商戶。
陛下會不會找左相問話?或者,陛下會不會認為。
你的所作所為,都是左相和皇後娘娘的授意。
呂會長,你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