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旭,我不恨你,但也不想見你,畢竟因為你,我被周圍的人指點貶低。被人指點謾罵的日子,你真應該去嘗試嘗試。」
「十幾年的情誼,是我自己識人不清,換來你送給我身敗名裂,我認了。」
「但我現在夫妻恩愛,家庭幸福,希望你别再來煩我。你走吧,别再來我的城市。以後見面就當陌生人吧,畢竟你傷害過我,我做不到以德報怨。」
這是最後的話。
說完,我轉身進樓。
身後,是他撕心裂肺的哭喊。
09
後來,斷斷續續聽到他一點消息。
他回去後,真跟瘋了似的搞垮了林薇薇家的小公司,讓她在江城待不下去。
但他自己也廢了。
整天喝酒,公司也不怎麼管,據說都快被掏空了。
男人呀,犯了錯誤,總是把責任推到别人身上。
似乎從來不在自己身上找問題。
可我已經不在意了。
他錯也好,對也罷,都和我沒有關系。
我沒想到他會找到陳默,甩支票讓陳默離開我。
結果被陳默一拳揍趴下,警告他再靠近就廢了他。
之後,他再沒出現過。
半年後,一個平常的周末。
我帶閨女去公園玩。
在公園長椅上,看到一個熟悉又陌生的頹廢身影。
是程旭。
瘦脫了形,胡子拉碴,眼神空洞地看着我和閨女玩沙子。
我沒停留。
這時,陳默停好車走過來。
他很自然地抱起玩髒了的閨女,又伸手牽我。
「走吧,媽炖了湯,讓回去喝。」
「好。」我笑着點頭。
我們一家三口,牽着手,走向停車場。
那個長椅上的人,隻是路過的舊日陰影,再也驚不起一絲波瀾。
直到一周後,我接到一個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