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第2頁)

“不是真扔?”民警追問,“那你知不知道,故意将未成年人置于他人住所門口,放任其脫離監護人監管,已經涉嫌遺棄?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情節嚴重的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什麼五年?”王桂芝的臉瞬間也沒了血色,脖子往後縮了縮,“我我就是說說,沒真這麼幹啊!那是我親外孫,怎麼能”

林明薇此刻已經慌得渾身發抖,眼淚掉個不停。

“警察同志,真的沒有!我媽年紀大了,記性不好,胡說八道的!我們從來沒打算扔孩子,就是就是一時氣話!”

她一邊說,一邊偷偷掐王桂芝的胳膊,示意她别再亂說話。

可王桂芝被“五年有期徒刑”吓懵了,反而越說越亂:“氣話也是你先提的!你們說小宇天天鬧,你快被逼瘋了,讓我找林小滿‘讨說法’,還說‘孩子扔給她正好’”

“夠了!”林明薇尖叫着打斷她,聲音裡滿是絕望,“媽!你别再說了!”

民警沒再讓她們争執,轉身對旁邊的輔警說。

“把剛才的對話記錄下來,另外聯系未成年人保護部門,核實一下小朋友近期的監護情況。”

随後又看向林明薇,“林女士,你和趙敬安是否長期存在監護失職的情況?兒童近期是否有過脫離監護的經曆?”

林明薇癱坐在椅子上,雙手捂着臉,眼淚從指縫裡流出來,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她怎麼也沒想到,王桂芝一時口快,竟然把“扔孩子”的念頭說了出來,還牽扯出了遺棄的嫌疑。

原本隻是賠償糾紛,現在反而可能要扯上刑事案件。

傅家律師适時開口:“民警同志,關于賠償事宜,我們可以再協商,但王桂芝女士剛才提及的‘遺棄意圖’,以及林明薇女士可能存在的監護失職,還需貴局進一步調查。畢竟傅家作為受害者,也擔心類似的危險行為再次發生。”

王桂芝這才反應過來自己闖了大禍,拉着林明薇的手,聲音帶着哭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