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钰并不知道他的試卷讓閱卷的考官們興奮。
此時的他正在準備第二場考試物品。
第二場的考試在八月十二日,他初十考完的第一場,有一天的休息時間。
這一天,李钰沒有看書,而是放空腦袋。
雖然臨陣磨槍,不快也光。
但對于李钰來說用不着,知識已經在腦海中,不用臨時抱佛腳。
倒不如好好休息,養足精神。
又是子時剛過,衆士子便陸陸續續從客棧出發。
再次彙聚成人潮向着貢院而去。
和之前一樣的流程,搜檢後入場,然後去了第一場考試的号舍,等待開考。
鄉試第二場考三道題。
1、論一篇“論誠信為治國之本”
2、判語五道。
3、诏、诰、表、内科一道。
與第一場考察對儒家經典的理解不同,第二場的考試題目更具實用性。
論一道,是以儒家思想、曆史典故或政務理念為主題。
要求考生撰寫議論文,考察其邏輯思辨與理論分析能力。
判五道,就是判五件案子。
題目多為模拟現實中的行政或司法場景,要求考生根據大景朝的法律寫出裁決意見。
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識、政務判斷與公文規範能力。
這些案件包羅萬象,千奇百怪,很多案件甚至超出想象。
這也是第二場考試的重中之重。
如果連案件都判不好,以後真要當官,也是個糊塗官。
至于第3題,考生需從“诏”“诰”“表”“内”四類文體中任選一種作答。
這是對官方應用文寫作能力的考察。
放在現代來說,就是考察你的公文寫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