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寶香看着他們拿過來的物證,臉色逐漸難看。
一般仇殺,不會連片地燒民居,誰能同時跟這麼幾戶人都有仇?更不會用那麼貴的油去澆屋子,百姓們已經夠窮了,不會拿錢不當錢。
若是跟今日廣廈坊的事放在一起看——
那就像極了一個局,要麼框住張知序,要麼框死她。
“你們把證據收好,找機會送去大理寺謝蘭亭的手裡。”她似有所感地看向街口,“壞了,我恐怕又得遭點罪。”
像是響應她的話似的,街口湧出兩隊巡防兵,上來就将她架住,不由分說地就往衙門的方向帶。
陳寶香還算從容,心想在職務上找罪名大不了就是一頓闆子或者一頓鞭子,這種過了明路的罪罰是不會要她的命的。
但沒想到的是,進了衙門之後沒人提審她,也沒人來行刑,她站了一會兒,旁邊的衙差還好心地搬了凳子來給她,讓她先耐心等等。
這待遇也太好了吧?陳寶香一時都不敢相信。
往常不是一進門就得挨闆子麼。
更離譜的是,等了片刻,上頭來了個主審官,不等她起身就讓她坐下,還給她手邊放了盤水果:“陳大人,久仰大名,您放心,這就是走個過場,待會兒上頭發話了您就能回去。”
她聽得愣住:“謝大人這麼神通廣大,我證據還沒送過去,他就已經知道我是冤枉的了?”
“謝大人?”主審官笑了笑,“是張大人明察秋毫才對。”
張大人?張知序?
大仙當然是她的貴人,隻是畢竟已經出了人命,她也的确接了調令而未去,怎麼說也不能當做什麼都沒發生。
“還是别連累他來得好。”她嘟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