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過來後,我說的第一句話就是:
“我要報警,我的爸媽殺了人。”
對于報案後那兩個月的記憶,其實我已經有些模糊了。
因為太混亂了。
爸媽的痛罵,同村人的指責。
還有學校同學們異樣的眼光。
那段時間,我瘦得快要沒了人形。
爸媽被捕入獄,我和弟弟成了沒人要的孤兒。
因為弟弟是個男孩,加上年紀還小。
被送到福利院沒多久,他就被一戶人家領養。
和我斷了聯系。
而我在那個地方幾乎舉步維艱。
每個人看到我,都要指着我說一句:
“就是這個丫頭,聽說她爸媽弄死了她的三個妹妹,然後她把自己的爸媽舉報了,全家沒一個好東西……”
最後,還是我的班主任看不下去。
她托自己家裡的關系,幫我改了名字,把我送到了另外一個地方的福利院。
她走的時候,跟我說了一句話:
“從今天開始,你是李楠夕,忘了過去吧,接下來的人生靠你自己努力。”
班主任隻是個剛畢業不久的大學生,根本沒有能力照顧我。
能為我做到這一步,她已經盡力。
而且我曾經聽過她為了我的事跟家裡據理力争:
“她幾個妹妹的過世我也有責任,是我非要讓她留在學校的!如果那段時間她回家了,或許事情也不會發展成這樣……”
班主任讓我忘了過去。
是想讓我把她一起忘了。
其實我知道,這并不是她的錯。
但我也尊重她的想法。
所以從那之後,我就隻有自己了。
在福利院時,每一年生日我許下的願望,都是希望自己能有一個家。
我艱難地考上了高中。
但因為成績實在不理想,高考完,我隻能去大專。
我一直很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