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墨心裡急轉,立刻道:“李班頭,此案還有些旁支末節,比如錢衙役在逃,投毒案未結,是否需要并案處理?卷宗證物是否暫留本縣,以便深挖?”
他試圖拖延。
李班頭一眼看穿:“不必了!主犯已死,餘黨州府自會緝拿。證物必須上交!”
語氣不容置疑。
郭縣令也幫腔:“是啊是啊,上交州府,也好結案…”
許墨沒辦法了。
硬攔就是抗命。
很快,趙主簿相關的卷宗和“明面上”的證物(那點碎銀)被整理好,交給州府的人。
李班頭親自拿着,看得很緊。
許墨眼睜睜看着,心急如焚。
那本暗賬和密信,他之前偷偷藏起來了,沒交出去。
但州府的人肯定知道有這東西!
會不會搜?
果然。
李班頭交辦完,并沒立刻走。
反而對郭縣令道:“郭大人,為防有遺漏,本官需查閱一下縣尉衙門的全部文書檔案,尤其是近期與剿匪、刑獄相關的。”
郭縣令哪敢說不。
許墨心裡罵娘。
來了!
要搜他的地盤了!
他趕緊給旁邊的趙老四使了個眼色。
趙老四會意,悄悄溜出去報信。
許墨則“積極配合”,引李班頭去他的值房。
值房裡堆着不少文書。
李班頭帶來的手下開始翻查,動作粗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