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輩子,他看着娜塔莎那藍汪汪的眼睛,心裡就癢癢。
娶個毛子媳婦兒咋了?
身段好,能幹,性子也對他胃口。
到時候生他十個八個混血小子,在這北大荒紮根,想想都帶勁。
可就這麼空着手去說咱倆處對象吧?
太幹巴了,沒點意思。
總得送點啥,表示表示。
城裡帶來的那些個東西,什麼雪花膏、紅頭繩,太俗套,配不上娜塔莎。
要送,就得送點不一樣的,讓她記一輩子。
他琢磨着,這山裡啥最稀罕?
梅花鹿!
那鹿角,打磨好了,做成個挂飾或者簪子,又别緻又有心意。
保準這姑娘感動的稀裡糊塗的,準能答應。
他擡頭看看日頭,離收工還有段時間。
得抓緊。
孟少華收起記分本,大步流星地往回走。
找到正在土豆地裡埋頭苦幹的徐三喜。
“三喜,活兒幹得咋樣了?”
徐三喜直起腰,抹了把汗:“快了哥,再有一會兒就收尾。”
“快弄好。”孟少華招呼他:“收拾一下,跟我上山打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