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她搶奪東西的時候,地上的石塊劃傷了我的胳膊,但我沒有察覺。
直到方向盤上也全都是血,我才發現。
她的車上已經全都是我們兩個的血。
我不确定,雨水能不能沖刷掉這一切。
我有想過要自首。
可我害怕。
我看到血水在雨水裡翻滾着,我的怒火又升了起來,為什麼,老天爺要這麼對我。
為什麼,她的老公就可以輕輕松松得到一切,哪怕做錯了那麼多事,她都可以原諒他。
可我,明明對她更好,她卻不相信我!
我明明什麼都沒有做錯,她卻一點機會也不給我。
我放棄了自首,偷偷把車開回了家。
我很小心,應該沒有被人發現。
我在車裡一直等到了深夜,才去把自己的車子開到了她的車旁。
我租的地方,快要拆了,很少有人還住在這,又下着大雨,我确定沒有人能看到。
我把她的車牌換了我的車牌,又把她車上的東西,放到了我的車上。
我把車開到了南屏山。
那裡我比較熟悉。
我找到了她的手機,把我們的對話全部删掉。
我把她獨自一人留在了南屏山,我知道那裡很少有人,她應該不會很快被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