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身上有債,賭債。他爸幫着還。
說還完了,就結婚。
但他們隻在一起了一年,他爸死了,為了救我媽,被人捅死的。
那年,我12,我哥16,他在老家上學。
工地老闆隻給了一個初中上學名額,他爸給了我。
他爸死了,他就不上學了,出門打工,自己養活自己。
他爸死了沒多久,我媽也走了,喝酒喝的,沒治好。
臨死前,我媽告訴我,我欠他們家的。
從那以後,我跟我姨父姨媽過,過得不好,他聽說之後,找到我,要給我錢。
他說他答應他爸,要管我到大學畢業。
我姨父不給我錢,他就偷偷用各種方法給我寄錢。
但他管我很嚴,供我讀書,但不允許我做任何出格的事。我們很少見面,他也不讓我見他。
可我總覺得,我不配。
都是破碎的家,為什麼我還能讀書,吃穿不愁。
我沒有什麼夢想,就想趕緊到18歲,不用他管。
18歲那年,我考上了大學,第一年學費交上之後,我就拒絕了他給我寄錢,跟他斷了聯絡,我自己打工,自己養活自己。
這導緻我沒能畢業。
他不知道通過什麼手段找到了我,揍了我一頓,逼我把書讀完。
我拒絕了,我不想畢業,不想找正式工作,更不想娶妻生子,我不覺得我配得上那種好日子。
我就想這麼渾渾噩噩活着。
我媽說過,我欠他們家的。
我開始肆意毀掉我的生活,眼看着他對此憤怒。
我卻覺得安心。
也就是那一年,他結婚了。
那年我22,他26。
我沒去,也沒有人知道,他還有個弟弟。
之後的日子,我的存在就是為了跟他作對,我不聽他的話,不找正式工作,不收他的錢。
每次發了工資我喜歡給他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