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第1頁)

那天晚上,老隊長就走訪排查情況,結合馮雁秋的被害開了一次案審會。

其一,兇手的身份和體貌特征。

結合馮雁秋被害的時間段以及她對張妹麗所說的信息,推測同樣來金華勞務市場找工作的中年女人“小萍”與此案有重大關聯。

一種可能是這個小萍就是兇手,她以找工作為由誘騙馮雁秋離開,随後将其殺害,抛屍;一種可能是這與小萍無關,她就是好心介紹,小萍介紹的雇主,也就是那對年過七旬的老夫婦是兇手,馮雁秋進入雇主家之後,他們将其殺害,抛屍。

如果馮雁秋就是去做了住家保姆,她在極短的時間内應該不會和雇主發生重大矛盾,即便有矛盾,也不會發展到殺人抛屍的地步。另外,考慮到馮雁秋老實巴交的性格以及那對年過七旬的老夫婦的年齡、體力等因素,基本可以排除這種情況。

也就是說,這個小萍應該就是兇手。

通過張妹麗的描述以及馮雁秋和小萍的交流,老隊長對于小萍的體貌和性格特征進行了描述:女性,中年,短發,身高在一米五至一米六之間,體型偏瘦,可能輕微駝背或者脖子前傾。

小萍對于金華市場乃至周邊環境比較熟悉,她是本地人或者長期在本地居住的外地人的可能性比較大。

小萍應該表現得非常有親和力,擅長聊天,也善于溝通,對于來找工作的人的心理把握比較準确,最重要的是她會給人一種可以信任的感覺,這也是馮雁秋能和她成為朋友,并且和她離開的重要原因。

考慮到誘騙,殺人,藏屍,抛屍等多個環節,小萍極有可能存在幫兇,或者說,其他和她一樣的女人才是幫兇,負責誘騙,另有同夥負責殺人。

因此,兇手極有可能存在兩人或者以上。

其二,兇手的作案動機。老隊長認為這就是一起财殺。

馮雁秋和小萍認識時間很短,并且選擇跟随小萍離開,二人之間應該不存在仇怨,也可以排除仇殺的可能。另外,也可以排除情殺的可能,結合之前的分析,可以确定小萍就是為财殺人。

至于預謀作案還是臨時起意,老隊長傾向于前者。

預謀作案通常有計劃,有組織,實施過程較長;臨時起意通常無計劃,更直接,作案時間較短。

結合馮雁秋和小萍在勞務市場相識,成為朋友,最後以介紹保姆工作為名帶馮雁秋離開甚至後面抛屍的整個過程,也體現了計劃性和組織性。

因此,這是一起有預謀的财殺案件。

她或者他們盯上了馮雁秋,目的就是殺人劫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