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有财住院,陳華健進局子。
短時間林哲就把陳有财一家差點坑的家破人亡。
陳長勝對這事竟然一無所知。
要不是陳有福給陳長勝打了電話,陳長勝壓根不知道林哲玩的這麼過分。
雖然不滿意林哲自作主張,但是對這件事還是很滿意的。
總得讓陳有财分的清楚大小王。
陳有福讓陳長勝給個交代,畢竟林哲是他的人。
不料陳長勝壓根打不通林哲的電話。
“這小子哪去了?怎麼哪哪都找不到?”
就連聯防隊的人都不知道林哲去哪了。
蘇合認為林哲肯定是跑路了,換誰惹了這麼大的禍還會傻乎乎待在村裡。
其實林哲正在陳有财家和範依研究硬件軟化工程呢。
範依枕着林哲的胳膊,一臉幸福的看着林哲。
“你可真是個禍害,才來獵德幾天,就把獵德攪的雞犬不甯,可接下來咱們怎麼辦?”
“簡單,你就說要賣夜總會還債,到時候我讓人低價把夜總會買過來,隻要你同意就行,想辦法讓陳有财簽個字,至于錢你怎麼支配那是你的事。”
林哲就差明着說了。
錢留在範依手裡,遲早都會回到林哲兜裡。
如果真幫陳有财還了債,那不等于讓林哲從兜裡往外掏嗎?
計劃倒是不錯,隻是夜總會少說也值個3000多萬,範依擔心林哲拿不出那麼多錢。
由于獵德的物業歸屬權是村委會的。
陳有财隻是簽了十年租賃合同。
要不然3000萬在獵德還想開夜總會?
錢的事林哲倒不擔心,和陳琪在一起不就等着今天用嗎?
要不然圖什麼?
總不能圖陳琪年齡大吧?
“3000萬那是市場價,現在場子被查封,哪還值3000萬,打個對折吧,到時候算你百分之二十的股份,這可是實打實是你自己的股份,和陳有财半毛錢關系都沒有。”
範依已經把林哲當成了自己的男人。
幫着自己男人創業,價再低都不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