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終上了陳佩蓉安排的車。
車子在高速路上,連續開了二十多個小時,總算把我送到了寥城。
我臨下車前,司機遞給我一個包:“陳總交代,在何總結婚生子前,你不準回去。且至少一年内,你不能用你的身份信息租房、購房和使用電話卡。包裡是新的手機,還有房門鑰匙,這棟樓的805的房子歸你無限期使用。”
陳佩蓉幫我把一切都安排得很妥當,但我知道她這樣做,除了防止何允安找到我,更有監視我一舉一動的嫌疑。
但對何允安的傷害已經造成,我也不想和他再有拉扯,倒不如接受這一切。
我接過司機遞來的包,頭也不回的下車上樓。
找到805打開門,我随即把五千萬轉回陳佩蓉的賬戶,再把手機卡取出來掰斷扔進垃圾桶,然後躺在床上就睡覺。
我記不清楚自己睡了多久。
隻是依稀間,看到窗外的天黑了又亮、亮了又黑好幾次。
而我甚至沒吃沒喝,也不感覺到餓,就那樣在床上躺着,好像要把這輩子的覺,都睡完一樣。
睡到大概第五天,我胃裡突然一陣不舒服,胃裡一陣反酸,随之特别想吐,但長久沒進食,令我什麼都吐不出來,甚至連唾液都沒有的能分泌。
吐了一會兒,我感覺全身的五髒六腑好像都在痛,我躺在床上,想任由身體這樣下去。
反正這身軀,以後也隻會是一具行屍走肉,幫父母複仇的使命也已經完成,就此而去與父母團聚,似乎也不是壞事。
我就那樣躺着,胃裡開始一陣一陣地抽搐,我閉着眼睛,想等到這絲疼痛過去。
但疼痛卻完全沒有消停的意思,甚至還越來越劇烈。
但對于我來說,還能感受到疼痛也挺好的,這說明我還活着,等我死了,就再也感受不到了。
我這樣想着,肚子好像突然動了一下。
我起初不以為意,幾十秒鐘過去,我突然意識到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