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政府的頑固,關塔那摩的在押人員還沒有得到複查,但已有律師訪問了其中的少部分人,以便為他們申請人身保護狀。美國政府對最高法院的決定持不合作态度,成立了敵對身份審查團,即确定被押人員是否是“敵方戰鬥人員”。每一個審查團由三名軍官組成,據稱是根據秘密證據,确定在押者是否應該繼續戴上“敵方戰鬥人員”的标簽。在押者仍然沒有渠道尋求法律咨詢。囚犯到達囚禁地兩年半後,審查才開始進行。盡管如此,最高法院的決定是促使政府在處理羁押的外籍人員問題上恢複法制的第一步。
參加我們人權大會的大多數國家,包括年輕的民主國家,尚不具備完善的司法制衡機制,質疑并改變虐待性政策的機會可以說是微乎其微。
來自北愛爾蘭、土耳其、緬甸、柬埔寨、以色列、巴勒斯坦被占領土、烏茲别克斯坦、以及其它矛盾沖突社會的代表,表達了另一個擔憂:提前使用軍事武力,明确實施先發制人的戰争策略,傳遞了這樣一個信号:暴力手段是解決争端的一個可以接受的、能夠代替談判的選擇。與會的民主和自由專家普遍認為,建立在暴力之上的政策必然導緻暴力不斷升級的惡性循環。
顯然,戰俘是最容易受到傷害的人。他們不僅完全受捕獲者的控制,發生沖突時,戰場上的仇恨和殘暴還有可能在監獄裡重現。另一些衆所周知的因素是,戰時的保密規定掩蓋了上司的命令和政策以及下屬的行為;戰争心理增加了國民情緒的仇恨和恐懼成分。
我自己的家庭體驗了這些因素産生的後果。194年,珍珠港事件爆發後的一個月内,我喜歡的叔叔、海軍三級軍事長湯姆·戈迪在關島被日本人俘虜,受到殘酷的虐待。兩年後有報告說他已經死了,但日本投降後,人們發現他竟然活着。經過四年的身心虐待,他的身體非常虛弱,體重隻有85磅。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虐待男女戰俘之風盛行。于是,國際社會聚集一堂,明确界定了戰俘合理待遇的基本保障。限制虐待俘虜的規定是1949年瑞士日内瓦國際會議的成果,衆所周知的《日内瓦公約》對這些限制性措施作了重新界定和補充。這個公約的權威性和廣泛适用性從未受到任何一個民主政權的質疑。近來,它卻受到美國的挑戰!我們的政治領導人不是在維護曆史性的禁止虐待俘虜的規定,反而決定背道而馳,借口是我們在與恐怖主義作戰。顯然,《日内瓦公約》是為保護戰俘而不是和平的罪犯而特别拟定的。
高層官員的努力已經獲得成功,他們保證隻對幾個失職的低級軍官追究責任,進行處罰。盡管如此,白宮、司法部及國防部讨論了人權政策的基本變化後,繼續執行目前的政策;國務院的異議之聲時斷時續。媒體報道揭示了這樣一些官方聲明:
盡管國内和國際法律禁止刑訊逼供,但是,總統作為總司令,有權批準在審訊期間采用包括酷刑在内的幾乎任何形式的身體和心理方面的行為。
盡管美國政府的代表否認我們在第一次人權大會上提出的指控,後來的證據表明,美國領導人早已采取特别措施,把囚犯轉移到埃及、沙特阿拉伯、叙利亞、摩洛哥、約旦及烏茲别克斯坦等國家。其中大多數國家因為習慣于用刑訊逼供手段獲取情報,一直受到我國政府年度人權報告的譴責。盡管國務院反對,但這一做法還是得到美國政府高層的批準。這一做法被稱為“非常規性引渡”,官方的借口是,這些嫌疑犯已被認定是“非法的敵方戰鬥人員”,我們的軍事和中央情報局人員“并不知道”他們會受到折磨。國會議員和法律專家估計,有150名囚犯被納入這個非常規性項目。刑訊逼供的手段非常可怕,簡直難以描述。正如美國駐某個接收國的一位大使報告的那樣,“用開水燙一隻手或一隻胳膊”,至少有兩個囚犯被燙死。
這類案件太多了,少數幾個公開的案子中有一個涉及加拿大公民馬海爾·阿拉爾的案子。馬海爾在紐約克尼迪機場轉機時,被美國特工戴上手铐,登上一架墨西哥灣流5型噴氣式飛機,來到叙利亞。在那裡,他被虐待了一年,最後未發現證據被無罪釋放。美國官員知道這些事情。國務院此前就叙利亞的人權虐待問題發表的報告指出:“以前的囚犯和在押人員報告說,苦刑手段包括電擊、拔指甲、往直腸塞東西、拷打、吊起來延伸脊柱骨、坐使人窒息或脊椎骨損傷的後搖椅。”
除人道方面的問題外,衆所周知,嚴刑之下,囚犯幾乎會承認任何指控的罪行。這樣的刑訊逼供、屈打成招當然是文明國家的審判所不容許的。使用酷刑或者酷刑威脅的目的不是獲取罪證,而是制造并保持恐懼。我們的一些領導人發現,對于那些被視為“近似人類的人”或“敵方戰鬥人員”來說,沒有人權是無所謂的事。
用美國新任司法部長阿伯托·貢薩雷斯的話說,新政策“注重……從捕獲的恐怖分子及其組織者那裡迅速獲得信息,以免美國平民進一步遭受暴力襲擊”。他為非常規引渡的延伸項目-允許中央情報局特工在外國監獄處理嫌疑犯-辯解,聲稱聯合國的《禁止嚴刑逼供及其它殘酷的、非人道的或侮辱性的虐待或處罰協定》不适用于美國在海外的審訊。根據他的意思,嫌疑犯不經過法律程序,不通過國際紅十字會,就可以被無限期關押,即使美國在禁止這種方式的國際協議上簽了字。《紐約時報》報道說,布什總統在2001年就發布了授權實施這一政策的指令,該指令至今仍然保密。布什還宣布“基地”和塔利班成員無資格享受戰俘身份待遇。
這種令人厭惡的做法産生的一個嚴重的後果是,被施以酷刑的囚犯如果被證明無罪該怎麼辦?他們能否像他們中的獲釋者那樣,獲得釋放,公開提供不利于美國的證詞,或者對我們國家提起訴訟?有些人即使被關在監獄,也是特别令人棘手的問題,因為參與“911”恐怖襲擊的頭号恐怖分子早就指示他們該怎麼作證。對這些已知罪犯的審判之所以暫停,就是因為我們不可能請曾被羁押或仍在羁押的人出庭作證。
我們并沒有糾正基本的問題,反而拘捕、監禁更多的人。他們的遭遇怎樣,我們無從知曉。人權第一組織于2005年3月發布的報告指出,連續六個月來,美國在伊拉克和阿富汗關押的囚犯從6,000人增加到11,000人,美國囚禁地周圍的保密度也已升級。
因為公衆輿論已開始關注虐囚問題,所以,關于中央情報局活動的曆史性報告隻送到一少部分立法人員手裡。法律規定,這些活動應該告知參衆兩院情報委員會,但白宮聲稱,秘密拘禁項目太敏感了,隻能讓兩院的共和黨和民主黨高層領導人知道。可想而知,其它委員會成員對此頗有怨言。但是,他們挑戰某項政策的能力僅僅是以停止撥款相威脅,而在涉及國家安全的問題上,他們不能如願以償地采取行動。
曾經在越南戰争中當過戰俘的共和黨議員約翰·麥凱恩批評美軍的虐囚方式。他與軍隊委員會主席約翰·沃納及其他共和黨參議員提議,通過立法禁止美國軍隊從事“殘酷的、非人道的或侮辱性的虐待或處罰”囚犯,或者不通過紅十字會将俘虜藏起來,制訂審訊國防部拘禁囚犯的統一标準。這些強有力的共和黨參議員引用15位高級軍官的評論說:“對囚犯的虐待損害了美國的反恐事業,給有可能被俘虜的美國軍人帶來危險,是美國人長期珍視的價值觀所厭惡的行為。”麥凱恩說:“與我們作戰的敵人不尊重人類生活或人權,他們不值得我們同情。但是,這與他們是什麼人沒有關系,而與我們是什麼人有關。”
副總統切尼代表布什政府極力阻撓禁止虐囚的立法工作,白宮也發出警告,4420億美元的國防預算案将被否決,“因為它限制了總統有效地保護美國人免遭恐怖襲擊,把恐怖分子繩之以法的權力”。但是,2005年8月,白宮在壓力下宣布,一大批關押在關塔那摩的囚犯将被轉移到阿富汗、沙特阿拉伯、也門及其它穆斯林國家。在那裡,國會的監督就不那麼嚴密了。
我們的國家建國時,喬治·華盛頓就決定在美國施行全新的“人道政策”。2003年,經過六年的學習和研究之後,我寫了一本以我們的革命戰争為題材的小說。我最感震驚的發現之一是,英軍軍官經常發出的這樣的命令:對戰場上投降的美國人“絕不能心慈手軟”。他們即刻被處決,佐治亞東北的布萊爾溪戰役就是生動的寫照。即刻處決的命令伴随這樣的指令:凡是活捉俘虜的英軍士兵,将被扣除一個月的朗姆酒配額,以示處罰。即使在戰争後期,一些美國革命者犯了同樣殘酷的罪行,但這絕不是他們的最高指揮官絕對明确的指令。他們顯然違反了指令。
如今,我們的國家已經背棄了具有曆史意義的人權衛士領導角色,而且,高層官員極力為這種背道而馳的行為做法律辯護。隻有美國人民才能促使自己的政府恢複在法律、宗教和政治方面對亘古不變的道德準則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