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第3頁)

“那你為什麼不選我?”

“我隻想選擇一個最好拿捏的。”

我驚訝于他的坦蕩,失笑道:“巧了,我也想選一個最有用的。”

“不一定非得是我。”

“不,一定要是你。”

景馳明顯怔了怔,沉默片刻後,比了個手勢,“我要這個數。”

是個超出父親預想的融資數字,但我還是答應了。

父親罵了我一頓,但還是與他敲定了合作模式,很快将款打了過去。

婚事也提上了日程。

因着景父去世還沒半年,婚禮并不算大辦,但有頭有臉的同行們還是都出席了。

衆人眼光或玩味或輕蔑或同情或豔羨,但真心祝福的卻幾乎沒有。

好在我和景馳都不是那種會被無關人士影響的人。

他看不出心情好壞,客氣地同賓客寒暄、敬酒,面上始終挂着笑,進退有度。

從父親手中接過我手時,也保證了會照顧家照顧我,并且絕對不會出軌。

他也确實做到了。

拿到我家的支持後一舉入主董事會,将集團重新引入正軌,也給了我家足夠的回報;

從不外宿,日常吃的用的也都依着我喜好,各種節日紀念日的禮物也是一個不落……

但是這樣看似無可挑剔的婚姻表現之下,是空洞的、敷衍的、貧瘠的情感給予。

他很少跟我一起回娘家,比起女婿更像是父親的合作方,連稱呼都一直是陳總;

加班或者應酬晚歸,從來不會提前告知我,隻是任由我等待;

從不關心我的任何事情,美其名曰給我自由,同樣,他的事情也不許我過問;

就連上床都像是完成任務,結束後會回自己房間去睡……

景馳一直都很分得清感情與利益、籌碼與交換、得與失。

所以他總說,陳婉,人不能既要又要。我要了你的錢就放棄了我的婚姻,你要了景太太的身份就不該再想要愛情。

是了,我後來曾反複回想過他在婚禮上說的話,确實從沒承諾過要愛我。

倒也不算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