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父顯然也并不大在乎,并沒給她什麼說法,還怕她以孩子為籌碼妄圖上位,逼着她寫了字據,孩子也讓跟母姓。
撫養費倒是按時給,起初景母并不要,後來還是景馳說服母親收了下來。
當時他才八歲,就已經比母親更清醒了。
知道尊嚴修補不了漏雨的房頂,但是錢可以,而本該屬于自己的東西就絕對沒道理放棄掉。
所以在景父因着年歲漸長力不從心且原配所生的兩子一女都不堪重用而不得不主動找回他時,一口就答應了。
哪怕要孤身去到那個充滿勾心鬥角的無法稱之為“家”的陌生地方,和所謂的“親人”争一個頭破血流,也要找回自己的位置。
但這顯然并不容易。
他沒資産又沒人脈,空有頭腦和手腕是遠遠不行的。
而景父還沒來得及交給他更多東西就撒手人寰,将他置于孤立無援的境地。
我就是在那時“趁火打劫”的。
起初我父親并不同意我嫁給景馳,說他太過冷硬狠絕,連自己都不愛的人是不會去愛别人的。
但我自诩聰慧過人又貌美如花,加之娘家勢大,認為自己并不是全無機會。
甚至用表格形式列出了我和景馳各自的優劣點,将他包裝成一個課題、一個挑戰。
在父親面前隻表現出幼稚又激進的想要征服的欲望,也借此掩飾住了自己對景馳的愛意。
隻有讓父親覺得我沒有被傷害的風險,他才能勉強同意。
事實也确實如此。
父親終于出面找景馳談婚事時,竟然遭到了拒絕,氣得父親兩天都沒吃飯。
不是景馳沒看上我,而是他正在“貨比三家”。
景馳顯然也知道自己品相上等,正決定把自己賣個好價錢。
我得知這個消息時,說不上是興奮還是失落。
第一次慶幸自己有錢,可以有機會得到他;又惋惜記憶中那個堅韌的男孩,終究走到了山窮水盡,要把自己踐踏入泥潭的地步。
這場無聲的角力持續了近半個月。
在我動用各種手段将有意于他的“競争者”全部逼退之後,景馳終于主動約了我。
他顯然知道我的所作所為,大概帶着些怨氣,給我點了杯最苦的咖啡,還不給加糖。
“你為什麼非要和我結婚?”
“那你為什麼不選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