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刻,沈逐窘迫地立在原地。
他從小養尊處優,何時受過這種非議?
我在邊上看着,心忽然疼得厲害。
頭一次意識到,當初堅決地在一起或許是個錯誤。
三個月後,我生下一個女兒。
在沈逐還沉浸在初為人父的喜悅時,我和他提出分手。
分手的理由我一早就想好了。
我說他有聽力缺陷,我想找個正常男人結婚,不想一生和聾子綁在一起。
這句話戳中了他的痛點。
他的身形微微一晃,整個人像要碎掉。
饒是如此,還是極力平複情緒,顫聲說:“那我努力掙錢,買副好的耳蝸,讓自己和正常人一樣。你别抛下我行不行?”
那天,他極盡卑微地挽留了我很久,而我始終不為所動。
到後來,他将孩子抱到我的面前,問我:“那孩子呢?孩子你也不要了嗎?”
“嗯,不要了。”
“我帶着她不方便,你來養吧。”
沈阿姨說了,隻要我和沈逐分手,他就能回歸沈家。至于這個孩子,沈家會好好養大。
沈逐看着我很久很久,半晌笑出眼淚:
“溫知夏,當初在一起的時候,你明明說過不介意我有聽力障礙。既然接受不了,為什麼還要騙我?”
“耍我是很好玩嗎?”
我們分手鬧得很難堪,好在還是如願分開。
沈逐帶着女兒回到沈家,我去了一座新的城市。
離開之前,沈阿姨給了我一張支票,說是補償。
但我沒要。
當時年輕,總覺得收下錢是對這份感情的亵渎。
後來我再也沒有聯系過沈逐,也沒有見過女兒。
和程知春說起這段故事時,我故意模糊了人名,簡單說了事情的經過。
她震驚過後,半晌一把摟住了我:“沒事的,知夏,這些都過去了。”
“生過孩子沒關系,隻要單身就可以繼續追求愛情。”
“不是所有豪門都那麼古闆,我爸媽就挺開明,你大可放心。”
我小聲告訴她:“主要是我還沒放下前任……”
“那你更應該和我弟相親了。你和前任又不可能複合,不如利用我弟走出這段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