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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子裡貼滿了星星貼紙。
這時我小時候鄰居孩子給我搶走後,傻子媽給我奪回來的。
當時對方嘲笑我,“就算你拿回去又怎樣,還是有個傻子媽!哈哈哈!”
我當時一氣之下,狠狠踢了傻子媽一腳,将貼紙扔掉了。
沒想到,她後來又撿了回來。
再往後翻,下一頁是一行行歪歪扭扭的字,和一個個用紅筆畫的“正”字。
【六月三,瓶子,賣三塊二。給囡買肉包。】
下面畫了一個小小的,不成形的太陽。
【六月七,撿到一個包,上交。囡知道了,會誇嗎?】
後面跟着一個問号,也畫得東倒西歪。
【六月十二,囡罵我。難受。】
這行字的旁邊,是一個用黑筆畫的,大大的叉。
我一頁一頁地翻下去。
每一頁,都是這樣的記錄。
撿了多少瓶子,賣了多少廢紙,攢了多少錢。
她用她唯一會寫的“正”字,五個一組,笨拙地計算着。
每一個“正”字,代表五塊錢。
那是她頂着太陽,或者冒着雨,彎着腰一點一點從垃圾堆裡刨出來的。
是她被狗追,被人嫌,換來的。
而賬本的另一面,是那些黑色的叉。
每一個叉,都代表我罵了她一次。
“你做的飯是給豬吃的嗎!”
一個叉。
“離我遠點!别碰我!”
一個叉。
“我沒有你這樣的媽!你給我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