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三歲那年,她帶你去河邊玩。”
“你為了摘一朵花,腳滑掉進了河裡。”
“她想都沒想,就跟着跳了下去。”
“她把你推上了岸,自己自己的頭卻撞在了水下的石頭上。”
“撈上來的時候,已經沒氣了。”
“醫生說,能救回來,就是個奇迹。”
“後來,她醒了。”
“人是醒了,可腦子腦子燒壞了。”
“好多事都不記得了,話也說不清楚,人也變得傻了。”
我手裡的日記本,“啪”地一聲掉在地上。
我隻覺得天旋地轉。
原來,我媽是為了救我才變成這樣的。
我存在的本身,就是毀掉她的罪證。
我爸拿起那支派克鋼筆,遞給我。
“這是她以前最喜歡的筆,她說要用它,記錄你長大的每一天。”
我又看向那個貼滿星星的賬本。
那裡面,是她後來用一支最廉價的鉛筆,歪歪扭扭記錄下的,被我傷害的每一天。
我嫌棄她給我做的飯菜。
卻忘了,她曾經能用漂亮的字迹,在日記裡寫下研究了什麼新菜式。
我嘲笑她是個數不清錢的傻子。
卻忘了,她曾經是那個被爸爸稱作“文化人”的驕傲。
我怨恨她讓我丢臉,讓我成為笑柄。
卻忘了,是她給了我第二次生命,而她自己,卻永遠地,被困在了那個昏沉黑暗的世界裡。
我跪在地上,撿起那本日記,死死抱在懷裡。
像是要把自己揉進那些文字裡。
我沒有哭。
因為我知道,眼淚根本洗刷不掉我萬分之一的罪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