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萬到賬了。”
他發來微信。
“那我們什麼時候複婚?”我回複。
5分鐘後,他打來電話。
“林雨,我們不複婚了。”
“什麼?”
“我今天和思雨領證了。”
我握着手機的手在抖。
“你說什麼?”
“離婚是你同意的,複婚是我的自由。”
他挂了電話。
我打開民政局官網,輸入他的身份證号。
2024年11月15日,趙明與陳思雨登記結婚。
陳思雨。
我的大學室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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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沖出公司,打車直奔民政局。
“你要查什麼?”工作人員問。
“我要确認一個人的婚姻狀态。”
“身份證。”
我遞過去。
工作人員查了查系統。
“你目前是離婚狀态,離婚時間是今年8月15日。”
“那他呢?趙明,身份證号……”
“對不起,我們不能查詢他人的婚姻信息。”
我掏出手機,翻出民政局網站的截圖。
“這是公開信息,我有權知道。”
工作人員看了一眼。
“确實登記了,今天上午9點。”
“新娘是誰?”
“陳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