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第2頁)

“我有陳思雨的朋友圈,證明她懷孕8個月。”

“嗯。”

“我有我的銀行流水,證明我8年給他轉了96萬。”

“嗯。”

“我有貸款合同,證明我是擔保人。”

“嗯。”

“我有離婚協議,證明……嗯,證明什麼?”

王婧看着我。

“證明你同意離婚,同意房子歸他。”

“可是那是假離婚。”

“法律上不承認假離婚,隻要你簽了字,就是真離婚。”

我坐在那,說不出話。

“那我……我就一點辦法都沒有了?”

王婧想了想。

“也不是。”

“還有什麼辦法?”

“你可以告他轉移财産。”

“怎麼告?”

“300萬貸款,是用你們的共同财産做抵押的,對吧?”

“對,用的是房子。”

“房貸你們共同還的?”

“對,我還了一半,192萬。”

“那這192萬,就是你的财産份額。”

“然後呢?”

“然後,300萬貸款獲得的收益,你也應該享有一半。”

我眼睛一亮。

“也就是說,我可以要回150萬?”

“理論上可以,但是……”

“但是什麼?”

“但是你要證明這300萬确實被他拿走了,而且沒有用在你們的共同利益上。”

“怎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