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第4頁)

“可是他騙我。”

“你要證明他騙你,否則法律隻看你簽沒簽字。”

“那我怎麼證明?”

“找到他轉移财産的證據,找到他婚内出軌的确鑿證據,找到他當初承諾假離婚的錄音或書面協議。”

“我都沒有。”

“那就很難。”

我站起來。

“謝謝你,王律師。”

“等等。”

王婧拿出一張名片。

“這是我的電話,如果你能找到新的證據,随時聯系我。”

“好。”

我接過名片,轉身離開。

走出律師事務所,陽光刺眼。

我站在門口,不知道該去哪。

手機響了。

是一個陌生号碼。

“您好,請問是林雨女士嗎?”

“是的。”

“我是光大銀行,您是趙明先生的擔保人,對嗎?”

我的心沉了下去。

“對。”

“趙明先生的貸款,本月應還款2萬元,但是他沒有按時還款,請您在三天内代為償還,否則我們将視為您違約,上報征信。”

“等等,貸款不是剛批下來嗎?”

“是的,但是合同規定,每月15日還款,今天是11月20日,已經逾期5天了。”

“那為什麼不找他?”

“我們找了,他的電話打不通。”

“那也不應該找我。”

“您是擔保人,根據合同,他不還款,您就要代為償還。”

“我……”

“林女士,三天時間,請您盡快還款,否則會影響您的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