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第5頁)

“林女士,三天時間,請您盡快還款,否則會影響您的征信。”

對方挂了電話。

我站在原地,手機差點掉下來。

2萬。

我一個月工資才1萬2。

三天還2萬。

我打開銀行app,看着15萬的餘額。

如果還了2萬,就隻剩13萬了。

如果每個月都要還2萬……

我算了算,300萬貸款,分30年,等額本息,每個月大概要還15萬。

不對,不是15萬,是2萬。

因為貸款利率高。

經營貸,利率比房貸高。

我又算了算,如果每個月還2萬,30年要還720萬。

720萬。

我這輩子都還不起。

我給趙明打電話。

“對不起,您撥打的電話已關機。”

我又給陳思雨打。

響了很久,她接了。

“林雨,你别再打了。”

“銀行讓我還錢。”

“那你還啊。”

“為什麼是我還?錢是他借的。”

“可是你是擔保人。”

“他去哪了?”

“不知道。”

“陳思雨,你是他老婆,你怎麼會不知道?”

“我真不知道,他昨天出門就沒回來。”

“他不還錢,我要替他背債。”

“那是你簽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