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士,三天時間,請您盡快還款,否則會影響您的征信。”
對方挂了電話。
我站在原地,手機差點掉下來。
2萬。
我一個月工資才1萬2。
三天還2萬。
我打開銀行app,看着15萬的餘額。
如果還了2萬,就隻剩13萬了。
如果每個月都要還2萬……
我算了算,300萬貸款,分30年,等額本息,每個月大概要還15萬。
不對,不是15萬,是2萬。
因為貸款利率高。
經營貸,利率比房貸高。
我又算了算,如果每個月還2萬,30年要還720萬。
720萬。
我這輩子都還不起。
我給趙明打電話。
“對不起,您撥打的電話已關機。”
我又給陳思雨打。
響了很久,她接了。
“林雨,你别再打了。”
“銀行讓我還錢。”
“那你還啊。”
“為什麼是我還?錢是他借的。”
“可是你是擔保人。”
“他去哪了?”
“不知道。”
“陳思雨,你是他老婆,你怎麼會不知道?”
“我真不知道,他昨天出門就沒回來。”
“他不還錢,我要替他背債。”
“那是你簽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