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15頁)

趙明要被引渡回國了。

他要坐牢了。

可是,這能解決問題嗎?

他坐牢,錢還是拿不回來。

我還是要繼續還債。

7月15日,我又還了2萬。

賬戶餘額:4177萬。

晨晨放暑假了。

“媽媽,我們能去旅遊嗎?”

“今年不行,媽媽要工作。”

“那去年呢?去年我們去了海邊。”

“今年不一樣。”

“為什麼?”

“因為媽媽要存錢。”

“存錢幹什麼?”

“存錢……買房子。”

我又騙了他。

我哪有錢買房子?

我連債都還不清。

8月15日,我又還了2萬。

賬戶餘額:3977萬。

趙明被引渡回國了。

警察通知我,讓我去派出所做筆錄。

“林女士,你要起訴趙明嗎?”

“要。”

“那你準備好材料,我們會移交給檢察院。”

“他會坐牢嗎?”

“會的,詐騙罪,轉移财産罪,至少3年以上。”

“那陳思雨呢?”

“陳思雨也涉嫌幫助轉移财産,也會被起訴。”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