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盆裡種了蝴蝶蘭,是溫姐姐喜歡的花。
我怔怔看了那花一會,出了門。
跟哥哥說的一樣。
我到處問遍了,也找不到一個願意租房子給我的地方。
我又沿着街上的商鋪,問有沒有能招暑假工的地方。
可我還不滿十六歲,連做暑假工也達不到年齡要求。
我問了一上午,一無所獲。
直到臨近中午時,我經過街道盡頭的一家小餐館。
忽然看到兩張熟悉的面孔。
是我從前在大山裡的二嬸,和她已經十來歲的寶貝兒子。
飯點餐館裡忙得不可開交。
油膩陳舊的招牌上,寫着「十元一份自助餐」。
有來吃飯的男人問她:
「這麼忙怎麼不請個人?」
二嬸手忙腳亂打着菜,不耐煩回了聲:
「賠本賺吆喝的生意,也就夠我們娘倆吃口飯,哪來錢請人?」
我聽說過,二叔因為賭博被抓了。
似乎還惹了别的事,被判了無期。
從前爸爸還活着時,就是被二叔拉着,學會的賭錢。
我想不到别的法子。
哪怕從前哥哥警告過我,不準搭理二嬸一家。
但我在餐館門外杵了良久,還是硬着頭皮走了過去道:
「二嬸,我……我來幫您幹活吧?」
我留了下來。
雖然手指不太靈活了,幫忙端不了飯菜。
但抹桌子拖地還是可以的。
夜裡餐館關了門,再幫二嬸和她兒子洗衣服。
二嬸不給工錢,但能勉強管我吃住。
除了辛苦一些,總是看二嬸的白眼,和她兒子的嫌惡。
我至少不用再擔心,在孤兒院時被精神失常的女孩打傷,被院長動手動腳。
可不過隔天傍晚,哥哥就找了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