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喘息的時間。
晚上,我回了家。
打開門,客廳亂七八糟。
林浩的媽媽坐在沙發上,正在收拾東西。
“媽?”
婆婆擡起頭,眼睛還是紅的。
“晚晴,我把那15萬要回來了。”
“怎麼要的?”
“我告訴他,他要是不還,我就去醫院鬧。”婆婆歎了口氣,“他轉給我了。”
我點點頭。
“那他的手術……”
“他有83萬。”婆婆的聲音很冷,“他自己出。”
我不知道說什麼。
婆婆站起來,拿起一個袋子。
“這是你這幾年給他買的東西,他的衣服、鞋子什麼的。”
“媽,這……”
“你拿着。”婆婆說,“扔了也好,賣了也好,别留在家裡。”
我看着那袋東西。
有去年我給他買的羽絨服,3000多。
有前年買的皮鞋,1800。
有今年新買的手表,2萬8。
那塊表,是他生日的時候,我咬牙買的。
他當時說“太貴了,你怎麼花這麼多錢”。
我說“你值得”。
現在想想,我真傻。
“媽,”我說,“這手表,是我送他的生日禮物。”
“我知道。”婆婆說,“但他不配。”
我愣了一下。
然後把表收進袋子裡。
婆婆走之前,拉着我的手。
“晚晴,對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