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了。
“所以你的後路,是建立在我的付出上的?”
他不說話了。
“林浩,”我說,“你有沒有想過,如果我也像你一樣存錢,像你一樣‘留後路’,這5年,我們怎麼過?”
他低下頭。
“你的後路,是135萬。”我說,“我的後路,是3萬和20萬貸款。”
法庭裡一片寂靜。
法官敲了敲法槌。
“本庭将擇日宣判。”
12
判決書下來的時候,已經是三個月後。
财産分割:夫妻共同财産135萬,各分675萬。
債務承擔:原告20萬貸款,被告承擔10萬。
婚前出資:被告返還原告20萬購房款。
房産歸被告所有,但被告需支付原告20萬首付款。
算下來,我能拿到1175萬。
扣掉我還要還的10萬貸款,到手1075萬。
比我這5年存的3萬,多了100多萬。
拿到判決書那天,我請小敏吃飯。
“晚晴,你接下來打算怎麼辦?”
“先把貸款還了。”我說,“然後換個工作。”
“換什麼工作?”
“我想試試自己創業。”
小敏看着我,笑了。
“你變了。”
“怎麼說?”
“以前的你,不敢想這些。”她說,“你總說,有林浩在,穩定就好。”
我端起杯子。
“現在我知道了,穩定是自己給的,不是别人給的。”
一年後。
我的小公司開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