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第4頁)

我沒回頭。

走出醫院大門的時候,我看到天空很藍。

忽然覺得,這幾天的壓抑,散了一點。

11

離婚訴訟進展得比我想象中順利。

林浩請了律師,想把财産分割壓下去。

但他的律師看到那52萬的隐藏賬戶,也沒什麼話說。

庭審那天,林浩坐着輪椅來的。

手術做完了,切了一葉肺。

化療剛開始,頭發已經開始掉。

他看到我,眼神複雜。

我沒看他。

法官問雙方意見。

他的律師說:“被告身患重病,原告在這時候提出離婚,有違夫妻相互扶助義務。”

李律師回應:“原告已履行扶助義務,墊付20萬醫療費用。被告隐瞞135萬存款,拒絕用于治療,導緻原告背負債務。被告存在嚴重過錯。”

法官讓我陳述。

我站起來。

“結婚5年,我以為我們是aa制,很公平。”我說,“可我每個月存不到2000,他每個月存1萬5。他說給他媽5000塊孝敬錢,一分錢都沒給過。他說手頭緊,讓我墊錢,從來不還。5年,他存了135萬,我存了3萬。”

法庭裡安靜。

“他得了癌症,我第一時間貸款20萬,替他交押金。”我說,“可他有135萬,一分不想動。他讓他媽賣房子給他治病,讓我繼續墊錢。直到我發現真相。”

我看向林浩。

“我不是在他生病的時候抛棄他。”我說,“我是在發現他騙了我5年之後,選擇離開。”

林浩低着頭,不說話。

法官問他有什麼要說的。

他擡起頭,看着我。

“晚晴,我知道我有錯。”

我沒回應。

“但我不是故意騙你。”他說,“我隻是……想給自己留個後路。”

“後路?”

“我怕。”他說,“我怕萬一哪天我們離婚了,我什麼都沒有……”

我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