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不是我做的,我是被逼的。”
見她還是不肯承認,我隻是冷笑了一聲。
我牽着女兒的手出門,準備去醫院查一下她的身體。
經過警察局的時候,當場報警,并将手上所有證據呈上。
醫生給出報告的時候一臉陰沉。
“你女兒身上有多出新傷,不僅如此,還有許多各種不一樣的舊傷,鈍器造成的,以及利器劃傷的,甚至還有指甲做成的痕迹。”
“但最嚴重的是她小腿處的傷口,已經造成了輕微骨折,我建議您好好關心下自己女兒。”
我聽得又愧疚又氣憤。
氣憤的不隻是造成這些傷口的人,還有妮妮的媽媽李思。
我不相信女兒長期被欺辱,她這個親媽會不知道。
女兒正在接受完治療,我守在一旁,中途收到财務打來的電話。
“老闆,李總最近轉了一筆三千萬的資金,說是投資用,最近我們核查的時候發現,那上面的簽名與您平時的簽名有所出入,連章都是假的。”
聽完以後我整個人愣了下。
我印象中從沒有答應過李思同意她轉出三千萬的巨額資金。
更沒有簽署過相應的文件。
當初創業的時候,李思還隻是我的秘書,創業成功以後,我們才正式交往,随後結婚。
公司,以及家裡一切都進行過婚前财産公證。
但李思整天說我禁锢她的思想,不想做家庭婦女,我給她安排了分公司的總經理職位。
可這些年,底下幾家分公司的業績都節節攀升,反而是她掌管的公司年年墊底,虧損數千萬。
我也沒太在意,權當給錢她學習經營。
可我沒想到,她會給我鬧這麼大的幺蛾子。
我讓财務直接采取法律措施,繼續徹查下去。
從醫院出來,車子還沒有走幾步,忽然一輛保時捷别了過來直接撞向我車頭。
我下車查看情況時,見到那輛保時捷的車牌後眉頭緊蹙。
這不是我當初送給李思作生日禮物的那輛車?怎麼會出現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