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第9頁)

  婦人吓的一顫,長長的睫毛抖動,面露惶恐。

  年輕人張獻大驚:“大人何出此言,草民怎麼會殺害生父。”

  朱縣令問道:“事發時,你在何處?”

  “我在書房。”

  “為何不與妻子同塌?”

  “草民在看賬目。”

  “可有人證。”

  “深更半夜,哪來的人證。”

  張獻的回答條理清晰,不慌不亂,要麼問心無愧,要麼早就打好腹稿。

  根據自己的邏輯推理,許七安偏向後一個可能。

  他雖然沒有不在場證明,但同樣沒有證據證明他殺人,推理歸推理,如果沒有切實的證據,疑罪從無……

  縣令轉而看向婦人,道:“張楊氏,本官問你,你與張有瑞成親十年,無所出。為何如今又有了身孕?老實交代,是不是你與繼子苟且,謀殺親夫。”

  張楊氏吓了一跳,哭道:“大人,民婦冤枉,民婦身子不好,近些年日日調理,好不容易懷上丈夫骨肉,大人怎麼能憑此冤枉民婦謀殺親夫。”

  嘤嘤嘤的哭了起來。

  這樣審怎麼可能審出真相,許七安遙望水靈婦人片刻,心裡一動,有了個不錯的主意。

第十四章

心理博弈

  “啪!”

  朱縣令再次怒拍驚堂木,大聲喝道:“你說看到黑影殺人後翻牆離去,為何捕快今日搜查牆下花圃,沒有腳印,亦沒有花草踐踏的痕迹。”

  張楊氏一愣,漂亮的杏眼‘咕噜噜’的轉了一圈,“這,這……”

  張獻立刻道:“大人,賊人如何潛入宅裡,母親如何知道?縣衙捕快查不出來,大人也不能把罪責強加給我母子二人。”

  神特麼母子,你别侮辱這兩個詞好嘛,許七安聽不下去了。

  朱縣令大怒:“巧舌如簧,來人,給我上刑。”

  這年頭的審問過程大抵如此,逼問、動刑,在缺乏證據的情況下,隻能這樣。

  因此,常常出現屈打成招。

  可也沒辦法,取證難度很大,缺乏設備和專業技術。于是刑法就成了必不可少的程序。

  利弊皆有。

  張獻大聲道:“大人這是要屈打成招?家叔任職禮部給事中,大人就不要彈劾嗎。”

  所謂家叔,其實是出了五服的遠房。然而血緣雖遠,關系卻很近,因為張家常常為那位遠房親戚輸送利益。

  一針見血,朱縣令眉頭跳了跳,他知道張家有那麼一點背景。

  “你敢威脅本官,來人,杖責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