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後,縣丞大老遠看見喜的身影,便大笑道:“本丞總算将君盼來了!”
“下吏豈敢讓縣丞親迎,真是折殺我也。”
喜是秦昭王四十五年生人,今年三十六歲,頭發黝黑束冠,唇上兩撇矢狀胡,身穿窄袖深衣,标準的文吏打扮,見縣丞親迎,他連忙作揖,口稱不敢。
縣丞将喜扶起,發現他還是老樣子,衣服裡常常放着一卷竹簡,好方便吃飯、乘車時翻閱,手指上永遠沾着墨汁,誰知道他一天要抄寫多少律令?
“喜君真是一點沒變啊。”縣丞心中感慨。
二人攜手返回堂上,縣丞對喜家裡的喪事唏噓了一番,喜卻早就從喪母之痛中走出來了。這個工作狂沒有與上司多做寒暄,而是單刀直入,談及了今天途徑湖陽亭時遇到的案子,同時問縣丞,當由誰來負責?
縣丞皺起眉來,此事涉及一個亭長知法犯法,有些棘手,再加上這兩個月他忙于案牍,巴不得喜回來分擔點工作,便捋着胡須道:“既然是君途中遇到的案件,那士伍黑夫也是向君自告,便由君來審理,如何?”
“喜決不推辭!”
喜這個人沒什麼愛好,就是對審案、抄秦律情有獨鐘,任何疑難案件都能迎刃而解。兩個多月沒有接觸刑獄,喜就覺得渾身不自在,他就像一把生鏽的鋼刀,急需一場案件來磨砺一番。
不過,刨除那亭長的官吏身份,今天遇到的這場案子并不複雜,對于如何審理,喜早有方略,便向縣丞請示道:
“在我看來,此案可以一分為二。第一,是商賈鮑自告盜賊劫掠案。第二,是士伍黑夫、季嬰自告湖陽亭長、求盜等欲奪功騙賞案……隻有确定前案盜賊罪行、被執經過,後案才能審理。”
和後世打官司差不多,秦國的訴訟、審訊皆有固定流程,一起案件想要進入這個流程,首先必須有人告發,才能作為一場審訊的開端。若是受害人自己告發,則為“自告”,相當于後世的“原告”。
喜又說,如今三名盜賊已被系于縣獄,并安排了醫者為受傷的賊人療傷止血。兩案的自告者、被告者也統統被他帶了回來,很快就可以正式開案!
“喜君真是雷厲風行,君辦事,我放心。”縣丞十分滿意,便安心地當起了甩手掌櫃,讓喜自行抉擇……
……
喜告别縣丞後,又馬不停蹄地趕到自己辦公的屋子,他的兩名下屬,令吏“怒”和獄吏“樂”已經在此等候多時。
他的下屬取名也是湊巧,樂常對怒說,再找個叫“哀”的人來做文書,他們這個小官署就湊齊“喜怒哀樂”四種情感了。
喜卻沒工夫說笑,他一邊在案上寫着“封診式”,也就是此案的審訊原則、程序,一邊說道:“汝等當知,訊獄開始前,先要确定案犯和自告者的姓名、身份、籍貫。”
二人點頭:“這是自然。”
喜便安排道:“怒,你面兇聲厲,讓人膽寒,便負責去詢問三名盜賊,稍稍威吓一番。”
“樂,你面善聲悅,便負責去詢問三名自告者,使其勿要驚慌,安心等待訊獄。”
怒和樂連忙稱是,從知道上司回來起,他們便明白,自己加班加點的苦日子又來了,好在這位獄掾喜辦案經驗豐富,對付什麼樣的人該用什麼法子,統統了然于胸。
“至于那湖陽亭長和求盜等人……”
喜停下了筆,擡起頭,冷冷說道:“身為亭長,卻知法犯法,可見是個膽大妄為之人,聽說他家中還有些背景,汝等恐怕應付不來,就讓我去親自會會他。”
怒、樂二人唯唯應諾,說自己明日一早就去辦這些事。
“明早?”
喜卻搖了搖頭道:“看來本官不在這兩月裡,汝等懈怠不少啊。”
他站起身,開始訓導二人:“早在商君變法之時,便要求官府必須處置完當日公務,不可拖延過夜!”
怒、樂二人頭皮發麻,這位上司最敬佩的人就是商君了,凡事皆喜歡效仿,言必稱之。
果然,喜又手指朝上,引用了一句商鞅的話。
“商君曰,以日治者王,以夜治者強,以宿治者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