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1頁)

  此言一出,商賈鮑、湖陽亭長等人頓時目瞪口呆,而堂内更響起了文吏們飛速記錄證詞的悉悉聲。

  “沒錯,我怎可能用右手呢?”

  黑夫也捋起右手的袖子,遞到令吏怒的面前,卻見他右手肘上有個已經結痂的傷口:“上吏明察,我右手在擒賊時受傷,至今仍活動不便,如何傷人?”

  “大夫,的确如此。”怒仔細查驗後,回頭禀報。

  喜面露驚奇,曉有興緻地聽着黑夫的陳述,而那湖陽亭長、商賈早已面如土灰。

  黑夫慢慢走到大堂中央,此時此刻,他已經成了這場訊獄當之無愧的主角。

  “更何況,就像潘證實的一樣,哪怕不受傷,我與人動手,從來都是左手先出拳,至于為什麼……”

  黑夫朝他們一笑,龇出一口大白牙,然後舉起自己的左手,高過頭頂,像是一場比賽結束後宣布勝利的運動員:

  “因為,我是左利手!”

  ……

  PS:原告被告相互诘問,參照《張家山漢簡》中記載的“毛誣講盜牛案”,發生于秦王政元年。

第0011章

自食其果

  左撇子,在古代又稱之“左利手”,西方視之為不祥,中國雖然也覺得右手才是“正手”,但對左利手也沒有過分歧視。

  現如今,黑夫是左利手這一事實,使得湖陽亭長、商賈鮑等人的供詞不攻自破。

  主審官喜當然沒有輕易相信,他還特地讓黑夫上前,在一塊木牍上寫下自己的名。

  說來你可能不信,一直以來被說成“愚民”的秦國,卻是戰國七雄裡識字率最高的國度。雖然商君把詩、書之類的東西都燒了個幹淨,卻設置了“學室”培訓專門的法律從業者,這相當于是高等教育。

  此外,鄉裡小吏也被要求識字,若是亭長、裡民不識字、數,如何為國家統計戶口,編排徭役?在此基礎上,又有“以法為教,以吏為師”,商鞅曾說:“吏民知法令者,皆問法官。故天下之吏民無不知法者。”要求官吏必須向民衆普法。眼前的喜,年輕時就是做這工作的,每日接待前來上訪問法的人。百姓問完以後,法官還得把所問之事寫在木闆上,剖成兩半,一半存檔為《法律答問》,一半讓百姓作為憑證帶回去。這樣一傳十十傳百,不但律法深入人心,一些聰明點的人,也有了渠道認字。

  黑夫認識的篆字不算多,會寫的隻有幾百,他左手持筆跪坐在地上,一筆一劃、方方正正地在木闆上寫下“黑夫無罪”四個秦小篆。此事便不再存疑,如果他是右利手,這字早就歪斜到不知何處去了。

  剛才還信口雌黃的商賈鮑一下就垮掉了,他面如死灰地一屁股坐倒在地,好似一攤爛泥。

  之後,在喜尖銳反複的诘問下,商賈鮑連連稽首,承認了和湖陽亭長串供做僞證的事實。

  在他這裡打開缺口後,喜又連續攻陷了那三名亭卒,他們都招供,說自己隻是受亭長、求盜所逼,才說謊的。

  最後,求盜買也供認不諱,隻剩下湖陽亭長一個人張口結舌,說不出話來。

  他萬萬沒想到,自己竟然會輸在左手、右手這簡單的區别上。

  這時候再翻供,已經晚了。

  至此,這兩起案件的真相水落石出,喜在和屬吏們略一合計後,便開始當堂“讀鞫(jū)”,也就是宣讀判決書。

  這一下,黑夫再次見識到了秦律的缜密,幾乎每一種罪名,都有對應的刑罰。

  首先被定罪的,是三名盜賊。

  虬髯盜賊潘,他犯下的是逃避戍役的“亡人罪”,以及多次搶劫殺人的“盜殺人罪”,單憑後者,他就是闆上釘釘的死刑。二罪并罰,潘将被處以磔(zhé)刑,等送回籍貫所在的竟陵縣确認所有罪行後,再當衆處死,分裂屍體後砍頭,懸首張屍示衆……光想一想那場景,黑夫就頭皮發麻。

  其餘兩名楚盜則運氣較好,他們剛好不滿足五人及以上為盜的“群盜罪”,又因為不是秦人,官府無法确定他們之前的身份、罪行,二人也說自己從未殺過人。所以按照普通的“他邦亡人”和“盜罪”論處,黥為城旦。可以想見,在南郡的土木工程中,又多了兩個刑徒,而且贖買為庶民的機會不大。

  這之後,就輪到給湖陽亭衆人論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