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2頁)

  這之後,就輪到給湖陽亭衆人論罪了。

  “湖陽亭長貞,身為官府鬥食之吏,本該持二尺木牍,向治下百姓宣揚律令,卻知法犯法,欲奪盜騙賞,并誣告士伍黑夫傷人。三罪并處,當髡、黥,戍邊!但念其有爵,削除三級爵位抵罪,改為髡、贖黥,服鬼薪之刑。”

  湖陽亭長貞跪在地上,呆呆地聽着自己的判決書。

  他剛成年就繼承父親的爵位,成了一個受人尊敬的“簪袅”,可依舊心心念念,想要再升一級,到達第4級“不更”,那樣的話,就可以永遠免除每年一個月的更卒之役……

  所以前些日子,他在湖陽亭大肆訓練亭卒,外出緝拿盜賊,卻總是沒有成果。直到那天,聽聞商賈鮑來報案後,他大喜過望,不想卻被兩個小士伍捷足先登,讓他很不甘心。

  也是貞急功近利,一時糊塗,聽了求盜的慫恿,便打算奪功騙賞。不想卻給自己挖了個大坑,卷入了官司,審案的還是鐵面無私的喜。

  事發後,家裡也悄悄替他打點張羅,但在秦國,至少在明面上,無人敢公然收受賄賂徇私枉法,秦律黑白分明地寫着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無數位從小受律法熏陶的秦吏也盯着呢!

  但最後,還是被他們覓到了一絲縫隙:買通送飯小吏,傳遞信息,對商賈鮑威逼利誘,讓他配合着翻供作僞。隻要矢口否認自己有奪功騙賞的行為,再坐實黑夫有毆打官吏之罪,這場審判就能赢!

  但誰曾想,還不等喜細細嚴查,他們這群人編造的謊言,就在黑夫巧妙的诘問中敗下陣來。

  一向自傲的貞,居然在一個低賤士伍黔首手裡翻了船!

  如今,喜宣讀的每一個字,聽在貞耳朵裡,都像是末日喪鐘!

  髡,就是剃光頭發,黥是面上刺字,贖黥則是可以用錢贖買此罪。鬼薪,則是進山打柴,也是一種苦役……

  對于才二十多歲,人生本來一片坦途的亭長貞而言,這是無法接受的結果!

  “我不服!”

  剛聽完宣判,貞就臉紅脖子粗地嚷嚷起來。

  “我不服,我要乞鞫!”

  乞鞫,是秦國特有的複審制度,當事人不服判決,可以在法定時間内請求複審,縣裡便會将此案通報郡丞,若對郡丞的審判依然不服,可以繼續乞鞫,上達鹹陽廷尉,由最高法院進行終審,期限為三個月。這樣一來,郡縣一時疏忽判的冤假錯案,便有機會被廷尉得到沉冤昭雪。最出名的,便是秦王政元年時,有個叫講的樂人被誣陷偷牛,他不服之下連連乞鞫,最後發現果然是冤案,那些大意的縣級法官統統受到了處罰。

  “你确定要乞鞫?”喜問道。

  貞硬着脖子道:“不錯!”

  喜合上筆迹未幹的竹簡,居高臨下看着貞。

  “你覺得,本官的判決有誤?”

  “你覺得,自己還是被冤枉的?”

  “你覺得,郡丞、廷尉會對你法外開恩?”

  喜一連串的追問,如同驚雷在貞的耳邊炸開,他嘴唇慘白,喃喃道:“不敢,隻是,隻是這刑罰,太重了……”

  “嫌罰得重?”

  喜歎了口氣道:“若非你有上造以上爵位,可以稍微抵罪,罰得還更重!而且你可知道,倘若乞鞫失敗,按照秦律,你将被罪加一等!屆時刑罰更重,或許就是劓刑、斬趾了!”

  貞這才心如死灰,他知道自己犯罪事實确鑿,證詞漏洞百出,還被當堂拆穿,記錄在爰書裡。即便他家手眼通天,告到郡裡、告到鹹陽,也沒有翻案的可能,便稽首道:“我認罪,不敢再提乞鞫……”

  湖陽亭長認罪後,剩下的人就好辦了。

  作為主犯之一的求盜買,以“誣告反坐罪”加“騙賞罪”,髡往戍邊。依然要剃光頭,因為此人隻是一個公士,沒辦法抵罪,所以發配戍邊,可能要許久之後才能返回故裡,比湖陽亭長還慘。

  亭卒三名,因為是從犯,髡為城旦三年,好歹不用離開故裡,等頭發完全長出來,差不多就自由了。三人連忙頓首感激,覺得這已經是天大的寬容了。

  商賈鮑也差不多,他以“誣告反坐”和“詐僞罪”同時論處,被判髡為城旦五年,這商賈被帶下去時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淚,說早知如此,就不該幫亭長等人作僞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