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第2頁)

  正想着時,忽然,亭父蒲丈卻跑了進來道:“亭長,外面有人找你!”

  “找我?”

  黑夫與衆人面面相觑,便一起走出了亭舍,來到外面,卻見一位頭發斑白的老者,牽着一匹棗紅色的馬,站在亭舍外,正是與黑夫一起去盲山裡救人的“駒”。

  見黑夫出來,駒連忙對他作揖道:“老朽見過亭長,亭長救了我女兒,還為她讨回公道,老朽無以言謝,今有好馬一匹,願獻予亭長,做代步之用!”

  ……

  PS:乃挾詐而盡坑殺之,遺其小者二百四十人歸趙。前後斬首虜四十五萬人。

  曰:“我固當死。長平之戰,趙卒降者數十萬人,我詐而盡坑之,是足以死。”——《史記·白起王翦列傳》

  關于上一章,“坑”與“坑”的區别很微妙,一不小心就會錯意,但光是“前後斬首虜四十五萬人”這句話,卻是把事實全說清楚了。秦軍不單殺俘成風,秦國士兵為了首功,甚至會對自己人下手,雲夢秦簡裡就有好幾個案例,最慘的是,一個掉隊的倒黴秦卒被同袍砍了腦袋冒功……

第0092章

贈馬

  “亭長,三千錢,不能再多了!”

  “不然,此馬明明值六七千錢,我豈能少短于你?”

  湖陽亭内,黑夫和駒正在進行一場别開生面的讨價還價,賣方駒一個勁的壓價,買方黑夫卻一個勁地擡價……

  原來,方才駒前來拜訪,說黑夫對他女兒的救命之恩,他卻别無他報,家中有匹還算不錯的馬,自己年歲已高無法騎乘,希望黑夫能夠收下。

  黑夫想都不想,就斷然拒絕了駒的好意。

  他嚴肅地說道:“且不說我助你尋回女兒,乃是職責所在。就說秦律不許官吏私下收取賄賂,若通一錢者,則黥為城旦!這匹馬至少值好幾千錢,你以馬相贈,非但不能讓我受益,反倒是害我了。”

  在秦國,行賄受賄達到一個銅錢,就要受到臉上刺字并服苦役的刑罰,堪稱史上治貪最嚴的時期,也就明太祖時期能比比,雖然旁邊都是可以信任的人,但黑夫不想以身試法,為了貪圖一點利益而葬送自己的前程,不值得。

  這下可把駒急壞了,他連忙說自己絕非賄賂,而是報恩。

  “律法裡可不管報恩和行賄的區别。”

  黑夫一邊說,一邊打量那匹馬兒,卻見馬匹為赤紅色,毛發光滑,沒有任何損傷。馬蹄形狀一緻,肩高大概一米三,眼睛炯炯有神,馬嘴裡套着馬嚼子,缰繩垂落下來,隻是背上隻有墊屁股的“鞯”,沒有馬鞍,也沒有馬镫……

  駒說他在鄉裡的牛馬苑囿工作,平日就照料這些牲畜,果然自己養的馬也十分健壯。黑夫雖不懂相馬,可一旁的利鹹卻懂一點,繞着馬兒走了一圈後對黑夫說,這的确是一匹好馬。

  黑夫不由閃過一個想法,距離秦楚交戰的時間越來越短,自己非但要練習劍術、射箭,或許也得學學騎馬、駕車。這些都是秦國軍吏必備的技能,而且有了馬匹代步,去縣城或者回家的時間,也能縮短一半,自己就不用每次休沐,都在路邊等着搭便車了。

  駒正因贈馬不成而難過時,黑夫卻突然說,不如自己出錢買下這馬吧!

  于是,便有了二人讨價還價的這一幕。

  “六千六百錢,不能再少了,若是少了,我就是借着恩惠占你便宜。”

  一番推讓後,黑夫一口定下了價格,他上次得到了五千多錢的賞賜,再加上一些積蓄,剛好足夠。

  于是他便喊着駒,帶着錢和馬,随他去鄉邑裡一趟,專門請鄉市的官員作證,二人立下契券,各留一半,這才合法地完成了這筆交易。

  鄉吏對此啧啧稱奇,因為秦國雖然規定官吏不得受惠,但黑夫和駒現在并沒有公務關系,說成私人贈予,其實也不必受律令制裁,但黑夫卻一闆一眼地說:“受馬失祿,無以乘馬;不受保祿,終身有馬。我并非道德廉潔之士,隻是畏法律保祿位而不敢取……”

  說完,黑夫就在鄉市衆人的指指點點下,作揖牽馬而去。

  駒捧着沉甸甸的銅錢,看着黑夫遠去的背影,心裡百味雜陳,隻能下拜感謝。

  而另一邊,離開市場的黑夫卻看着這匹已經屬于自己的馬兒,大眼瞪小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