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纓道:“不用抓他,自有辦法,别不安心。段琳看他自己的本事了。張班頭?案子一結他們就會走了。”
花姐道:“那你以後,可也早早地回家吧。”
祝纓對花姐說:“再沒一個給我寫條子的京兆尹了,我拿什麼犯夜禁呢?”
花姐道:“要是那個給你寫條子的人還是京兆,京兆也沒那麼多的賊人了。”
一家人都很傷感,祝大嘟囔道:“當街要殺官兒,怎麼不算他謀反?”
祝纓道:“要是這就算謀反,那提刀殺進宮城的算什麼?起兵的又算什麼?再生氣,賬也不是這麼算的。”
花姐是怎麼都想不明白,段智這是要幹嘛,祝纓道:“他想幹什麼已經都不重要了。他完了。”
皇帝生氣了,丞相們也生氣了,丞相裡跳得最高的是施鲲。他不希望在他做丞相的時候出現惡性事件。祝纓不忍耐而挑釁段智,他隻是嫌棄年輕人多事。而段智沒有胸懷,竟然指使家奴買兇謀殺朝廷命官,這就挑戰施鲲的底線了!
另外兩人更不必說。
滿朝上下都知道祝纓假須促狹,起初對她的評價并不高,看她不過是鄭熹的馬前卒的角色,一個能幹的馬前卒。行刺事件之後,這種風評卻又一變。不喜歡她的人稱她一聲“兇頑”、“狡詐”,比較欣賞她的人則認為她“意志堅定”、“頭腦清楚”、“反應敏捷”。王雲鶴這樣的人更是惋惜,有這本事,幹什麼正事不好呢?卻不得不卷入鄭、段的宿怨裡消耗。
京城的普通百姓是不管這些的,假須,他們覺得有趣,祝纓反殺刺客再滿城緝兇,最後把兇手交給衙門再回家靜養,任外面打得天翻地覆,她總是不出面。這是何等的傳奇!
管她是為什麼呢?
京城認識祝纓的人都覺得她是個好人。一個人如果隻是“好人”,就容易乏味、容易讓人想得寸進尺地占便宜,如果在“好”之外又有頗類“俠客”的故事,那就值得說道說道了。
且因為這件事,新任的巫京兆終于瞪起眼睛來了,大棒殺威,打死了十個惡棍。京城的治安又變好了!
是的,比施鲲更生氣的是巫京兆。他自認不如王雲鶴,如果得幹得跟王雲鶴差不離才能有好名聲,那就太累了!他想“無為而治”,他也不多管,别人也不要在他的治下鬧過份,大家和平相處。
有人就不讓他安生!
于四還自殺了?還給他報案?
巫京兆當場翻臉,質問段家:“我要是不信,是不是府上家奴就要再對我也演一出‘主辱臣死’?”
他當場下令,把于四的家人統統緝拿!段家的奴婢又怎麼樣?那是犯人家眷,難保不知道什麼事兒呢!京兆府的衙役上了段智的門,立等着拿人,一個一個的點人頭。何京審案,起手是打,巫京兆發狠,一抓就抓的是全家,管你是拄拐棍兒的還是吃奶的,一個不拉,統統下了大獄再說。
拷問于四的兄弟、兒子、父親,其次才是妻子等人。奴婢們有苦說不出,不攀出段智,受刑,攀咬了也難逃罪責——奴婢出賣主人,本身就是大罪。于四也不曾對他們說太多的内情。他們所知的,不過是:“上頭派了件差使下來,我正好從中做個花賬,又是二十貫入袋。”具體什麼差使,沒講。
因段智也是朝廷官員,仆人幹的事,沒有證據也不能把他下獄。
鄭熹隻是輕描淡寫地對時尚書和陽大夫說了一句話:“這仆人還挺有錢的。”
上下有志一同之下,七月十三日,祝纓被伏擊,七月二十,案情明朗。于四死了也被開棺枭首,家人流三千裡外。直接動手的幾人死刑,傷了手的那個也是一個流放。
七月二十一,段智被彈劾。
禦史們找着了新的題目:段智治家不嚴,緻使奴仆買兇謀殺朝廷命官。
段家想弄出個“忠仆”于四,也得大家肯認他是“忠仆”才行。當年馮家能玩這一手,是因為大家願意世上多一些舍棄自己而成就主人的仆人。現在,他們對開發“耗材”的其他用途的決心并不堅定,自己有這樣的仆人固然是好,如果對家也有許多這樣的仆人,就有點麻煩了。
縱有千般借口,京城當街襲殺朝廷命官,朝廷都不能放過你。
這是一個很刁鑽的題目。段智辯駁着辯駁着差點變成是他指使的。段智被罷官成了庶人,子孫也被相繼黜落。
鄭熹還不肯放過他,指使禦史找的另一個題目是:段智把兒子過繼給弟弟段弘,是為了謀奪段弘的蔭職、财産。
八月,段氏不得不将段智之子還歸本家,而以段智四弟的小兒子入繼段弘。
此時,花姐将将把祝纓身上的線給拆了,祝纓還隻能扶杖下地一小會兒,花姐隻允許她在廊下一小會兒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