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第4頁)

  祝纓深吸一口氣,又召了鸨母手下的妓女來問,說的都是大同小異。也有同情死去的姑娘的,也有覺得這個“獠女”不可愛不親近的,卻沒有一個人能夠說出她的确實來曆,倒是證實了這姑娘确實是買來的。

  祝纓看姓湯的小子已經打得很重了,再打下去怕不是要真的打死了。她不介意直接打死這個傻子,卻不能不考慮士紳的反應。

  按律,湯小郎君這次的懲罰是極輕的,無論是“獠女”還是“官-妓”的身份都不比尋常百姓,人還是找不到來處,也無人為她做主。湯小郎君也并不是親自謀害她,過失減等、身份再減等,減來減去,非但不用償命,連流放都放不出去。判個流刑,大理寺都得能給駁回來。更不要提死刑了。

  祝纓眼前全是當年曹氏案時王雲鶴的樣子。

  祝纓召來湯小郎君的父親湯翁。湯翁一見兒子打成這樣,心都涼了,有些憤懑地問:“大人,小兒所犯何錯?”

  勾勾手指,示意湯翁上前,在他的耳邊低聲道:“糊名考了四十一名,就尋個獠女來虐待,下作!丢人現眼!”

  湯翁的臉白了,他知道這句話背後的意思。不提縣城裡現在就住着一個很不忠厚的“獠女”單說眼前的縣令,他是要修複與獠人的關系的。

  祝纓道:“你這個兒子教成這樣算是廢了,将其他孩子教導成人去吧。”

  湯翁深吸一口氣,不停叩頭:“大人,他雖可惡,可做父親的總不忍兒子去死的。請大人饒了小兒一命吧,小人願意交銅贖刑。”

  祝纓下判詞,先給死去的姑娘定個身份,是“外鄉人”,然後判了鸨母買良為賤當罰,其次是判湯翁的兒子過失緻人死亡,本應流刑,但是因為他當時不知道這姑娘的身份,所以減等成徒刑。另要賠錢。湯翁想要的贖刑,祝纓沒答應,錢收了算罰款,刑照判。

  徒刑發配之前,要先挨闆子,但是審訊的時候已經挨過了,所以這頓闆子免了,即日就發去做苦力,不許停留。

  這個結果祝纓自己尚且不能滿意,不想許多人卻認為她真是“鐵面無私”,甚至有些人認為她有些“苛刻”了。一則死的是“獠女”,二則死的時候身份是“妓-女”,實不該将一位士紳之子罰得這麼重。

  顧翁等人隻能猜度:“這當是為了安撫獠人。咱們這位大人,想得很多呀!”

  他們都在等,看祝纓要跟趙娘子有什麼交易。

  ……——

  祝纓沒有去找趙娘子,她先召了顧翁等人。

  顧翁等人不明就裡,以為她要詢問與趙娘子有關之事。不想祝纓先問他們:“你們家内有獠奴嗎?”

  衆“父老”面面相觑,各自小心地說:“都是花錢買的,有來路!”

  祝纓道:“是我疏忽了,以前并沒有聽說過呢。這‘獠奴’是個什麼情形,勞煩對我講一下。”

  顧翁等半真半假地說:“是買一些做些粗笨活計,他們也聽不懂話,勝在憨直。”

  “一個聽得懂話的都沒有?”

  “那倒是有的。”

  祝纓道:“那好,給我尋幾個會講……去找美玉之族的‘獠人’,哦,有旁的族也給我尋一兩個,我向你們借用。年前歸還。”

  衆人不知道她是什麼意思,但是找會說話的還是方便的,他們說:“何必言借?”

  祝纓又問通商的事兒,顧翁道:“本縣不多,就是趙沣家。獠人素無文字,怕交易記賬被人所騙,隻選信任的人。”

  祝纓都記在心裡,讓顧翁等人盡快把“獠奴”給她找兩個來,要通曉雙方語言的。顧翁等人就确定,縣令是真的要聯絡獠人了!則湯小郎君撞在了槍口上,被打被徒刑被罰還不許贖刑,也不冤。

  他們不敢為湯小郎君求情,卻又不得不想:以縣令的作派,隻怕獠人的好日子也要來了。

  相約去了顧翁家議事,議的是“既然縣令大人有意聯絡獠人,本縣是必有好處的,恰如收拘我等在此,卻又除逋租、興修水利一樣。我等如何能從中獲益?”除逋租,他們得到的好處并不算多。獠人的事兒,他們有點相信祝纓能辦成,一旦辦成,必有大利,他們想多拿一點。

  祝纓現在想的卻不是“獠人”,因為她放出去的榜有人揭了。

  福祿縣不比京城,縣城裡的穩婆沒一個認字的,仵作的女兒也不識什麼字,更不想學什麼剖屍。縣城裡識字的婦女也沒幾個,鄉紳們的女兒倒有幾個識字的,卻無人來揭這個榜。

  等了三天,小吳臉色詭異地跑過來說:“大人,有人揭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