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第5頁)

  圍觀的百姓也都歎息,有說“最毒婦人心”的,也有同小吳一樣想法的,認為李氏隻是挨了十年的打,不應該殺了丈夫,手段還那麼殘忍。也有人說“這男人自作自受”,也有人說李氏“殺完人應該跑了的”,更有人嘀咕“怎麼用刀呢?要是換了……”

  李氏平靜地說完了,她的父親卻不肯讓女兒就這樣被判了罪,他叩頭道:“大人,前兩天小女回家才說,以後日子好過了。她怎麼會在這個時候動手呢?她現在沒了男人,他們全村兒都要欺負她,求您把她發還給我,不然她就隻有死了。”

  常命的母親也叩頭:“大人!我隻要這賤人給我兒子償命!她本來就該死的!村裡欺負她?村裡還吓唬我呢!什麼兒子已經沒了,要我告兒子不孝,說是我容不下我兒子,才叫這賤人殺了我兒子的!這樣賤人不用死,能給我養老!我兒子都死了,我不能再給他頭上扣屎盆子!我情願現在自己就餓死了,也不能叫我兒子死了不閉眼睛。”

  祝纓看向斜柳村衆人,他們忙跪了下來:“不敢不敢!她是死了兒子失心瘋了!我們也要這兇手抵命!”

  李氏道:“大人,常命以前打我,他們都勸我,窮煎餓吵,要我多幹活、好好過日子,家裡有了錢,日子好了就不挨打了。大人,自從您來了,一年功夫我們就好過了好些,可他還是打……畜牲就是畜牲,他日子好不好、吃得飽不飽跟他通不通人性、打不打女人沒關系。我情願死。”

  祝纓道:“認了,你就是死罪了。”

  “那我就永遠不用再挨打了。真好。”李氏說。

  小江眼淚掉了下來。

  李氏的父親道:“你!大人,她瘋了……”

  李氏道:“不死,發還給你,你們再賣我一次?”

  她起身,對着祝纓斂衽一禮,她是個村婦,禮行得也不美觀也不标準,但是很認真:“我這兩天安靜日子,是您給的。”本來要上前阻止她起身的人都止住了腳步,她卻突然轉身,一個猛沖撞向了牆面!

  衙門内外一片驚呼之聲!

  李氏的身子軟軟地癱到了地上。小江搶了上去,将她抱在懷裡,試一試鼻息,對祝纓搖了搖頭。

  祝纓于是宣判:李氏認罪,但是已經自盡了,所以不再加刑。判李氏的父親歸還這聘禮給常命的母親。常命的母親可以領回屍身回家安葬了。

  判完,并不讓李氏的父親把屍身領回安葬,她太明白了,搞不好屍體就要再被賣一次了。她下令将人一燒,往埋死囚的亂葬崗裡埋了了事。

  …………

  一樁案子破得極快,官面兒上看來也不算丢臉,妻殺夫後認罪自裁,也算是她知些禮義廉恥。關丞心裡已經打好了稿子。

  小江卻悶悶不樂,這是她正式參與的第一個案子,在其中也算發揮了些作用,案子審下來卻與她想要的結果大相徑庭。

  出京時的一股氣概、跟随祝纓南下的堅持、習做仵作時的豪情,統統沉寂了下去。

  她心中實在難受,将柴刀往停屍房旁存放證物的房子裡一扔,坐在屋裡發了半晌的呆。想了想,回家取了錢,往後衙去找花姐。

  她與花姐頗有點“動如參與商”的味兒,花姐聽到她來找自己,驚訝地說:“找我?”

  杜大姐道:“是哩。”

  “快,快請進來!”

  花姐不知道小江是來找自己做什麼的,仍是張羅茶水,小江道:“甭忙了,我來還錢的。這就走。”

  “錢?”

  小江把錢放到桌上:“柴刀。”

  花姐面帶猶疑之色,小江道:“拿着吧,你錢白花了。”

  “出什麼事了?”

  “人死了,當堂招供,自己碰牆死的。”小江簡略說了李氏的事。

  花姐道:“竟然……”

  “我們以前,最羨慕良家婦女了。”小江緩緩地開口,“多好呀,不用迎來送往,隻伺候一個男人就行。不用忍那麼多的怪癖,不用強忍着不開心還得陪笑。能有自己的孩子,老了也有一大家子自己人。死的時候床邊有人看着,有人為我們哭。要是有個家、有個男人,就算挨打也情願。這可是生在良家了,也叫打死了。還手了,還是個死,誰都救不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