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第8頁)

  “檢方通過走訪以及調查發現,謝亮與放貸公司的幕後老闆,也就是這一次讨債人員的老闆認識,并且有着相關的聯系。”

  “通話記錄中還顯示過,謝亮在抵達陳斌家前和離開陳斌家後,與放貸公司的老闆通過三次電話。”

  “以此為線索,檢方認為這是一樁人情所導緻的失職,并造成了相應的玩忽職守和徇私舞弊。”

  “基于以上,”

  “我方請求法院對此進行判決。”

  “審判長,檢方陳述完畢。”

  王進陳述完畢,整理了一下相關的訴訟材料。

  在這個案子中,檢方進行了很多走訪調查。

  調查的結果和證據都顯示了謝亮等三人有着不正當的行為。

  所以檢方才對于謝亮等人,提起公訴。

  這個案子證據确鑿,從相關的間接證據上面來說,基本上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了。

  渎職罪是一個罪行的大類型。

  其中包括了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故意洩露機密,過失洩露機密,徇私枉法,裁定失職,枉法仲裁,徇私舞弊等一系列罪名。

  上一次蘇白将審判長送進去,就是渎職罪其中的一項徇私枉法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

  這些渎職罪的罪名多指的是,司法管理以及一些行政部門人員做出的違法犯罪行為。

  顯然,在本案當中,檢方認為謝亮三人的做法,同樣構成了渎職罪,并且是屬于渎職罪中的玩忽職守。

  列舉的罪證也很齊全,還将謝亮等人的通話記錄和其他事項都進行了相應的調取。

  聽完檢方的陳述,宋遠輝面無表情的敲響法槌。

  “檢方的訴訟申請陳述完畢,現在請被告方進行陳述。”

  被告方訴訟代理人梁東林。

  在面對檢方的訴訟申請以及檢方的控告時顯得很冷靜。

  作為北都方面,專業應對行政罪名以及渎職罪名的律師,他知道這場庭審對于謝亮等人來說不好打。

  但是不好打,并不代表着不能打。

  先前他也和謝亮聊過這個案子,對謝亮進行過安慰。

  據他了解的就是這個案子的主要原因是因為造成了嚴重後果。

  所以才會被提起公訴。

  對于這一點,蔣東林心裡面很清楚,應該怎麼打。

  怎麼打才能夠勝訴。

  在聽到審判長要求被告方進行陳述。

  蔣東林将提前準備好的訴訟材料,放在桌面上,開始陳述。

  “審判長,我方并不認同檢方對于我方的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