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第6頁)

  “他沒有殺人,沒有購買刀具,自然不知道兇器去哪裡了。”

  “這一點也從側面驗證了,孟子義,沒有殺害謝偉和顧喬。”

  “因為沒有直接證據能夠證明謝偉和顧喬是孟子義殺害的。”

  這個時候,柏浩傑追問了一句:

  “根據被告方委托律師的陳述,那麼為什麼孟子義在一審的時候會陳述人員是他殺害的?”

  “如果不是他殺害的,他為什麼要承認?”

  蘇白:非逼我說的那麼直接嗎?

  為什麼承認這不是明擺的事實嗎?

  蘇白當即進行反駁:“剛才我讓孟子義将自己身上的傷痕已經亮出來了。”

  “孟子義是由于遭受到了犯人的毆打以及侮辱和精神上的折磨,不得已選擇了供述。”

  “可是在法庭上.…法庭是一個極具神聖的地方。”

  “法律坐在這裡。”

  “孟子義可以闡述他的委屈,闡述他遭受的的不公平的待遇,闡述他為什麼供述。”

  “這也是為什麼孟子義選擇在高法院内進行翻供的理由。”

  “并且我方認為。”

  “在本案當中,沒有最直接的物證,也就是兇器,不能夠解釋孟子義是如何到達案發現場。”

  “這兩點沒有解釋清楚,我方就不承認檢方的指控。”

  “所以我方想要請昆市高級法院和省檢,對于本案再次進行梳理調查。”

  “接受我方當事人孟子義的翻供。”

  “以上是我方的陳述。”

  蘇白深吸了口氣,在陳述完畢之後,将目光緊緊的落在了審判長席位上。

  怎麼說呢.…

  最關鍵的兇器沒有找到,一審判決完全是硬判。

  依照的就是孟子義的口供,後續補充證據。

  并且。

  蘇白了解到,在一審的時候,一審的審判長告訴過孟子義。

  如果交代了最主要的物證兇器,那麼就判定孟子義死緩。

  但是如果不交代,就是死刑。

  也恰好是蘇白在死刑未執行的時候,提起了二審。

  要不然的話.…

  這個案子說不定就成為了一個特大的冤案。